A.维护小农经济的需要 | B.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
C.抑制私营手工业发展 | D.缓解人口增长的压力 |
材料一 唐太宗时期,规定“笃疾、废疾给(田)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七十以上及废疾,既不任徒役”。唐太宗奖励那些孝义之家,为高龄老人配侍丁。当巡幸某地,或碰上遇甘雨、谒献陵等重要事件时,他还会赏赐弱势群体。五代以后,贞观时期开创的唐朝社会保障措施大多留存下来。
——摘编自赵克尧等《唐太宗传》
材料二 陕甘宁边区重视因躲避战争而逃难到边区的群众,还高度重视社会优抚工作,注重保障军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边区通过征收救国公粮、救国公债、寒衣募捐等形式筹集社会保障资金。保障涉及的人群有工、农、学、兵和公务人员等各个群体。由于边区群众文化水平低,边区交通、通讯不发达,政府很重视对众多社会保障法规的宣传解释。
——摘编自任学岭《陕甘革命根据地史》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30年,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就普及了基本的社会保障,使得集中资源发展工业化的战略成为可能。出生婴儿死亡率从195。年的约25%减少到1981年的低于5%,使中国成为一个“具有第一世界人力资本的第三世界国家”。改革开放初期,城镇劳动保险制度仍然在国有和集体企业有效运行,医疗教育、住房的成本较低,企业可以用较低的工资水平雇用工人,从而形成所谓“低劳动力成本”优势。
——摘编自江宇《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前30年的社会保障》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唐太宗保障弱势群体的举措所体现的传统思想及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与唐太宗时期相比陕甘宁边区社会保障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成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前30年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意义。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要求。
材料一:社会救济是中国古代历朝实施“仁政”的重要内容,主要依赖于政府财政。明初设养济院收孤苦无靠者,按月发口粮。明律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废之人,贫穷无亲属依倚,不能自存,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这是正律中首次纳入社会救济保障条款。清代的法律也有关于社会救济的规定,主要有灾荒救济,高龄老人养赡,设栖流所以收养流浪贫民,孝子节妇贫苦者救济,贫穷读书人救济等。
——摘编自邓云特《中国救荒史》等
材料二:英国圈地运动开始后,偷盗者、乞讨者等日益增多,社会不安定因素急剧增加。1601年,英国颁布济贫法。救济办法因类而异,凡年老及丧失劳动力者,在家接受救济;贫穷儿童则在指定的人家寄养,长到一定年龄时送去做学徒;流浪者被关进监狱或送入教养院。1834年,新济贫法规定,有劳动能力的失业者必须进“贫民习艺所”,才能得到救济,而那里的条件比最低工资收入的自由劳动者还要恶劣得多。
——摘编自陈晓律《英国福利制度的由来与发展》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中国明清时期救济制度和英国近代济贫制度实施的共同目的,并指出其救济方式的异同。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英国近代济贫制度相比,西方现代福利制度有哪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