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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7 道试题
1 . 经济变革

材料一1069年宋朝为指导变法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统筹财政。同年4月,遣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11月,颁农田水利条约。次年,颁布募役法,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官僚地主也不例外。1071年,颁布方田均税法,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分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材料二1861111日,奕䜣上奏《通筹夷务全局酌拟章程六条》,洋务运动开展。19世纪60年代后,曾国藩、李鸿章等人大力引进机器设备,聘用外国技术人员,效仿西方进行军工生产。至甲午战争爆发前,洋务派共创建了二十一家军工企业,机器局遍及天津、上海、江苏、湖北、广东、陕西、台湾等省。1890年,张之洞创办了汉阳铁厂,18939月建成投产,至辛亥革命前,有炼铁炉3座,炼钢炉6座,年产生铁约8万吨,钢近4万吨,钢轨2万余吨。

材料三19011月,清政府发布上谕:“现正议和,一切政事,尤须切实整顿,以期渐图富强。”4月,庆亲王奕劻为首的“督办政务处”成立,筹划推行新政。19039月,清政府设立商部,随后颁行了《商人通例》《商会简明章程》等一系列工商业规章和奖励实业办法,倡导官商创办工商企业。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人们经营工商业的顾虑,也有利于约束地方官府的勒索。1905年后,每年新投资的商办企业资本在1500万元以上。


(1)对比材料一、二中两次经济变革内容的侧重点有何不同,并结合时代背景,分析侧重点不同的原因。
(2)结合所学,评析材料三中的经济变革。
2022-04-01更新 | 536次组卷 | 4卷引用:北京市房山区2022届高三一模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清末“预备立宪”大事记1905年,清政府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揭开“预备立宪”序幕。

1906年,出洋考察大臣回国,并奏说,立宪可使“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

1907年,清政府宣布“预备仿行宪政”,在中央筹设资政院,各省筹设谘议局。

1908年,清政府又宣布“预备立宪”以九年为期,同时颁布以保障“君上大权”为核心内容的《钦定宪法大纲》,但也限制了皇帝的权力,规定了公民的一些基本权利,规定了三权分立的政权组织形式。此后两三年,还颁布了各种法律的草案,基本上属于资本主义的范畴。

1909年,多数省份设立谘议局,多由立宪派主持,积极开展立宪活动。

1911年,清政府组成立“责任内阁”,在13个内阁大臣中,皇族占7人,人们讥称它为“皇族内阁”。

——摘编自迟云飞《清末预备立宪研究》

材料二   近年来,思想界与学术界流行一种论点,认为孙中山等人领导的革命力量并不强大,清朝是在政治体制改革中翻船,在预备立宪中冒险葬身的……预备立宪是在什么背景和压力下开始的?如果清朝不搞政治体制改革,谁能保证它能继续维持下去?还有,慈禧死后的载沣等人为什么一定要把席卷全国的国会请愿运动强行镇压下去,还愚不可及地抛出“皇族内阁”,羞辱那些……改革者,把他们推向反清革命的阵营中?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追问的。

——据郭世佑:《“百年宪政”的认识误区与宪政期待》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清末“预备立宪”的内容并简要分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结合预备立宪的背景和过程,对“政改亡清论”予以评析。
2021-08-23更新 | 226次组卷 | 2卷引用:四川省攀枝花市2014-2015学年度高二下学期期末调研考试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在改革前期主要进行了体制内的改革,即对行政机构、教育体制、军事体制等方面做了变动。以1905年为转折,清政府派遣大臣出洋考察立宪国政治,制定改革蓝图,并宣布预备立宪。紧接着民主议事机关谘议局和资政院也相继建立起来。然而,由于清王朝已经奄奄一息,在皇族内阁出台后,清末新政在四面烽火中彻底走向失败。作为清政府最后十年生命里的大事件,一方面,推行晚清新政是内忧外患的逼迫,是为了实现自我保全而不得不进行的一一次改革;另一方面,改革实施的一系列措施较之以往的“祖制不可违”确实让中国迈出了走向近代化的步伐,但历史的合力最终将中国推向了革命,在更加猛烈的炮声中新政偃旗息鼓。

——摘编自李冬雪《清末新政政治改革论析》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清末新政政治改革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析清末新政中的政治改革。
2022高三下·全国·专题练习
论述题 | 适中(0.65) |
名校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取士概归学堂,固已明示天下以作新之基……且设立学堂者,并非专为储才,乃以开通民智为主,使人人获有普及之教育,具有普通之知能,上知效忠于国,下得自谋其生。其才高者,固足以佐治理,次者亦不失为合格之国民。

查科场试士,但凭文字之短长,不问人品之贤否。是以暗中摸索,最足为世诟讥。今学堂定章于各项科学外,另立品行一门,用积分法,与各门科学一体考核,同记分数,共分言语、容止、行动、作事、交际、出游六项,随处稽查,第其等差,至考试时,亦以该生平日品行分数,并合计算。

凡算学、地理、财政、兵事、交涉、铁路、矿务、警察、外国政法等事,但有一长,皆可保送。俟考试时分别去取……其取定者,酌量用为主事、中书、知县官。

——摘编自《袁世凯、赵尔巽、张之洞等会奏之停科举推广学校折暨上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1905年)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述清末对“德”、“才”的新认识。
2022-03-08更新 | 218次组卷 | 2卷引用:第7讲 评析、评述类材料解析题-【提分宝典】2021年高考历史材料题按设问分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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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古代中国知识阶层在完善社会治理和推进社会进步的历史进程中曾发挥过重要作用。

材料一   汉承秦制,汉初的国家教育以官吏的职业培训为主。在社会逐渐安定后,民间学者一点点活跃起来了,王朝上也陆续设置了诸子百家博士和儒经博士。在儒经所载“先王之制”和儒者的社会蓝图中,学校乃是统治者崇德兴化的重要设施;深厚的古代礼乐文明和战国“百家争鸣”的辉煌文化成就,同样构成了振兴文教的动力。汉文帝时贾山请求“造太学,修先王之道”。关键的转变发生在汉武帝的时候,著名的儒家大师董仲舒建议“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于是皇帝有“其令礼官劝学”之诏。太学制度的建立是孔子私学以来,中国教育史的又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太学甫建立,就制定了博士弟子的年终考试制度。通过了考试的人,朝廷授为文学掌故,考在高等者可以进而补为郎中。

——摘编自袁行霈、严文明等主编《中华文明史》(第二卷)

材料二   19014月,清政府就如何最好地革新现存的政府体制、行政程序、人民生活、教育方法、军事组织和财政体制,开始了一场在内容上与1898年的改革几乎雷同的改革。这次改革从1901年开始至1905年结束,其中涉及教育方面的改革措施主要有:由使节征召留学生回国供职(19016月);规定1902年开始在各省和大城市考试中以时事策论取代“八股文”(19018月);命令改省级书院为分科大学堂,府州级书院为中等学堂,县级书院为初等学堂,课程包括儒家“四书”“五经”、中国历史,还有西方政治研究(19019月);命令各省当局挑选学生出国留学(19019月,190210月);命令翰林编修和进士功名持有者到京师大学堂各科学习(190212月);废除科举考试(19058月);成立学部(190512月)等。由于慈禧太后缺乏诚意,再加上督办政务处基本由满族人荣禄控制,使这场改革前景黯淡,终于被辛亥革命的潮流席卷而去。

——摘编自徐中约著《中国近代史(16002000中国的奋斗)》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西汉国家教育发生的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述清末教育改革。综合以上材料谈谈教育发展与时代的关系。
2021-02-06更新 | 262次组卷 | 4卷引用:山西省阳泉市2021届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文综历史试题
6 . 1901年1月29日,流亡西安的慈禧太后以光绪帝的名义发布“变法”上谕,宣布要进行变法,实施新政,并号召有关大员发言参议。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清末“新政诏”

世有万祀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穷变通久,……盖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世,而可变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现正议和,一切政事,尤须切实整顿,以期渐致富强。……康逆之讲新法,乃乱法也,非变法也。

……

总之,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须议更张。着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弊,参酌中西政治,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盛,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精,各举所知,各抒所见。通限两个月内悉条议以闻,再行上禀慈谟,斟酌尽善,切实施行。

——《光绪朝东华录》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丁未(初十)条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清末“新政诏”进行评述。
论述题 | 较难(0.4) |
名校
7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资政院论驳上谕风潮

1910年9月,议会准备机构资政院(仿照西方的法规体制设立的中央谘议机关,议员分皇帝亲选、民选各100名)正式成立。清廷希望“为朝廷竭协赞之忠”的资政院议员,以一种“半在朝”的政治身份与朝廷站在一起。

11月4日,清廷颁谕缩短预备立宪年限,定于宣统五年(1913年)召开国会,并专横声称:“年限一经宣布,万不能再议更张”。资政院议员虽不敢对上谕正面发难,但采取了曲解的办法:“我皇上,我监国摄政王的本意,并不是必要到宣统五年始开国会……不过因皇上方在冲龄,监国摄政王不能自作主张,所以交付廷议以取决之。”进而进一步鼓动大家继续请愿再次缩,改预备立宪的年限。

11月9日,又出现了议论上谕的风潮。这天,议长宣读了一道上谕,对资政院核议湘抚与省咨议局关于发行公债一事争议的具奏,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湘抚此举“系属疏漏”,既未给其以任何处分,也未提及发行公债应交或补交省咨议局议决。对此,议员们惊诧异常,他们愤然指出“立宪国精神,全在法律。督抚违背法律而不予处分,则资政院可以不必设……宪亦可以不立”,诘问清廷到底“要立宪不要立宪”。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1月22日,议长宣读了命将资政院议决的云南盐斤加价具奏案交督办政务处,将议决的广西巡警学堂具奏案交民政部分别查核的上谕:议员们认为这不但否定了资政院的议决权,而且无异于宣布以上两个行政部门为资政院的上级机关。因而骤起轩然大波,不少议员开始对上谕含沙射影,旁敲侧击。

——摘编自王开玺《晚清论驳上谕风潮述论》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资政院论驳上谕风潮”进行评述。(要求: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清晰)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