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南北议和的策略需要 | B.维新变法取得重大成果 |
C.革命形势的迅速发展 | D.民主共和趋势不可避免 |
清末历年设立本国工矿业创办资本趋势
A.西方列强侵华方式的变化 | B.政府经济政策的调整 |
C.国民经济建设运动的进行 | D.抵制日货运动的开展 |
A.应对革命排满风潮挽救统治危机 |
B.推进满汉民族融合的历史潮流 |
C.顺应婚姻关系民主平等的趋势 |
D.推动婚姻主婚权向当事人转移 |
A.剪辫易服具有革命色彩 | B.清政府对全国失去控制 |
C.政治变革推动习俗变化 | D.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
材料一 在古代中国,“法律是道德化法律,而道德是法律化道德,情理即是道德,情理法融为一体”,这得益于中国特殊的现实状况和环境。尊卑长幼、贵贱亲疏情理观念是与自给自足的家庭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刑无等级之类的观念虽有偶然提出但站不住脚。古代中国宗法制组织形式,也深深决定着中国人的法就是“家法”,就是情理法。人们也习惯于依据自幼耳濡目染的儒家“礼”“理”“名分”“义”等来评断一个人言行的非法与否罪恶轻重,而不是依据朝廷的法律去评断。此外,在古代中国往往不恰当的强调了政治的作用,把法律当作了政治的附庸,从而使法律失去了其自身的独立性,这也为以情理介入法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摘编自俞世峰《中国法文化中的情理交融现象形成原因分析》
材料二 1902年清廷下诏修订法律,一些野蛮的条文被除去,从法的理念上认同人的基本权利,满汉不同法也被取消,近现代法律精神逐渐为世人所认同。清廷同时开始了国际法、民法、商法等新法的修订。在法律转型过程中,思想先进的中国人对西方法理表示了浓厚的兴趣,成立中国法学会,发行法学会杂志,设立了法律学堂,专门培养近代法律人才。它也反过来促使中国知识分子对古代中华法系进行思考,最为著名的当属沈家本的《历代刑法考》。在清廷修订律令时,沈家本参考了中华法系中一些合理的东西,使法律转型具有明显的中国特点。法律转型也带来了许多新的东西,物权、债权、法人等新的概念深入了社会生活,过去的书吏、幕友等日渐消失,讼师也被新兴的律师所取代,这些变化不可抗拒,又悄悄地改变着民众的生活,改变着社会结构。
——摘编自熊英 王刚《近代中国法律转型问题浅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古代法文化的特点及成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清末法律改革的内容及影响。
材料一 近代史上,无论执政者,还是反对党,一度都强调民智未开,并以此论证自家的政治主张。1896年,梁启超作《古议院考》,以民智未开为由,建议缓开议院:“凡国必风气已开,文学已盛,民智已成,乃可设议院。今日而开议院,取乱之道也。故强国以议院为本,议院以学校为本。”1906年,清廷宣布“仿行宪政”,同时声明,“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徒饰空文,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民智未开,遂成为清廷拖延宪政最堂皇的理由。袁世凯恢复帝制,请时任中华民国政府宪法顾问的美国法学家古德诺助阵,云:“民低下之国,其人民平日未尝与知政事,绝无政治之智慧,则率行共和制,断无善果。”他暗示,基于民智未开,中国该由共和制重返君主制。
——摘编自蒋廷黻《中国近代史》等
材料二 下表是我国高考录取率(指当年录取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变化情况统计
——摘编自中国教育在线网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史上哪些人(或政治力量)认为“民智未开”,其各自的真实意图分别是什么?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77年以来中国在“开民智”的教育领域作出了哪些努力,取得了哪些成就。
材料 清政府传统的中央权力机构主要是军机处和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庚子事变之后,随着政治形势的新变化,在新政开展的过程中,从督办政务处的设立到1906年全面的官制改革之前,清政府陆续设立了外务部、商部、巡警部、学部以及练兵处、财政处等几个新机构,并裁撤了一些旧衙门,与此同时,地方行政机构改革也在相应地进行。
1901年7月,清政府按照在辛丑议和过程中西方列强的要求,谕令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在六部之前,设总理大臣一名,会办大臣及会办大臣兼尚书各一人,内设各司分别执外交、通商、路矿、关税、邮政、海防等事务。
——摘编自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末行政体制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清末行政体制改革。
A.社变动引发了价值观念变化 | B.维新变法解放了知识分子的思想 |
C.西学传播开启了军队近代化 | D.科举制废除加速了社会阶层流动 |
A.读书人价值观的改变 |
B.个人创业的障碍消除 |
C.制度变革的进程加快 |
D.实业救国思潮的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