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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有优秀的法治、教化传统。清朝的法典基本沿袭《大明律》,在传统礼法秩序、尊卑亲疏的原则上,强调“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并据此制定了《大清律例》。对于基层教化,也大多延续明朝的乡约模式。不遵守乡约的百姓要受族规、乡约的处罚,甚至被递解官府治罪。但是清朝乡约的内容变成了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的《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原本由宋朝以来儒学人士发起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摘编自朱勇主编《中华法系》等

材料二   1902年4月,慈禧懿旨“着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8月28日,中英通商行船条约画押:“中国深欲整顿本国律例,以期与各国律例改同一律”。此后,《大清律例》停止,师法欧美取代中华法系成为中国法的新传统。民国时期,由于政局不稳,法制艰难。新中国成立后,分别于1954年、1982年颁布了新宪法。同时,对于雷锋、王进喜、焦裕禄等先进分子进行广泛宣传,推动道德风尚的新发展。

——摘编自李贵连《1902中国法的转型》等


(1)根据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比较1902年前后的清朝社会治理方面的不同。
(2)根据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分析1902年清朝进行法治改革的原因。
(3)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的社会治理有哪些新发展。
2019-05-29更新 | 124次组卷 | 1卷引用:湖北省宜昌市夷陵中学、襄阳五中、钟祥一中2019届高三5月模拟考试文综历史试卷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并未给予资产阶级实权,帝国议会通过的法案必须得到皇帝和联邦议会的批准才能生效……德国宪政中没有实权的恰恰是相当于议会下院的帝国议会,而皇帝是国家元首、权力中心和军队统帅,有权任免官员、召集和解散议会和决定对外政策。德国帝国宰相对皇帝负责不对议会负责……德意志的政体变革尽管是出于传统权力精英对自身政治优势地位的巩固,但却最终成为瓦解旧政治传统的催化剂。传统的统治阶级为了迎合工业发展的需求,尽心竭力地以政府威权干预经济发展,制定出各项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政策。

——摘编自《德意志君主立宪政体的选择、比较及影响》

材料二   清末宪政改革是晚清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在派员秉承“用备甄采、择善而从”之旨,分赴欧美各国考察政治以后,清政府初步选定德国及日本的君主立宪政体为进一步研究、筛选与描摹的对象。最终,清政府锁定与德国一脉相承的日本宪政体制为模板,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

——摘编自胡凯《略论清末宪政改革对德国模板的取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德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说明此特点所产生的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末宪政改革仿效德国宪政的原因,并说明清末宪政改革与德国宪政建立有何不同。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