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清末新政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世纪7080年代,清政府向美国和欧洲分批派遣留学生,总计200余人。留学生侧重学习军事或与之密切相关的各门专业知识。多数人回国后凭借西学专长,得到了清政府的重视和任用,如严复、詹天佑等。

——摘编自《近代留学生与中外文化》

材料二   甲午战后,赴日留学出现高潮,到1905年,留日学生达8000余人用兵中多为自费。在孙中山发动反清革命中留日生成为骨干力量,辛亥革命时留学生起到了关键作用,如邹容、黄兴等。民国时期,从世界各国归来的留学生成为社会变革的核心力量。他们中涌现出一批中国现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奠基者和代表人物,而且随着中国革命的发展,产生了一些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革命家。

——摘编自《百年留学潮与中国现代化》

材料三   194912月,在中央文化教育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办理留学生回国事务委员会”,动员国外留学生早日回国,统筹解决回国留学生的工作和生活安排。5060年代,2500多名旅居海外的专家、学者,放弃了优越的工作生活条件回国效力,为新中国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如邓稼先、钱学森等。

——摘编自《中华留学教育史录》


(1)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近代留学生留学和归国情况的变化及其历史背景。
(2)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这一时期留学生归国的原因。
2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包括正文14条和“臣民权利义务”“议院法要领”“选举法要领”三个附录。规定皇权“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皇帝“统治国家之大权,凡立法、行政、司法皆总揽”。第三条规定:“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者,不能见诸施行。”第五条规定:“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
——摘自岳麓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Ⅰ》
材料二 1.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8.国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之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3.为深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摘自蒋相泽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
请回答:
(1)材料一是在怎样的背景下颁布的?如何评价材料一的规定?
(2)材料二是在怎样的背景下颁布的?概括其核心内容?
(3)结合所学知识,对材料二作出简要评价?
(4)从材料一到材料二反映出世界政治发展的什么趋势?
2016-11-18更新 | 415次组卷 | 1卷引用:2010年江苏省淮州中学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