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秦汉大一统帝国建立后直至晚清时期,“天下观”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是把中原王朝看做“一个文化共同体,而不是一个政治疆域,更非一个种族疆域”。古代中国的天下观崇尚的是仁、德、礼等文化价值观念,所要实现的是协和万邦的天下秩序。……良好的商业航海气氛和城邦政治孕育了古希腊人朴素的世界主义观念,斯多噶派最先提出了“世界大同主义”的观念,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曾言:“全世界都是我的故乡。”古罗马帝国亦产生了一种帝国精神,即对武力征服、对外开拓、帝国一统的追求。
——摘编自侯毅、吴昊《论中国“天下观”与西方“世界主义”》
材料二
时间 | 霸权更迭 |
16—17世纪 | 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先后成为海上霸主 |
17世纪中后期到19世纪初 | 英国取代荷兰霸主地位,随后又多次击败法国,维持了海上霸权 |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 | 美国海权崛起,英、美、法、日等海权国家并立 |
二战结束后 | 美国海军成为独一无二的海上力量 |
21世纪以来,全球社会的发展 | “海上多极”趋势明显;各海洋强国既需要在经济方面相互依存,又需要在全球治理上协调一致 |
——摘编自胡波《从霸权更替到“多极制衡”》
材料三 新中国的“世界观”的发展变化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50—60年代……对世界保持高度警戒;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70—80年代……加快走向对外开放;第三个阶段是世纪之交前后10年,迅速融入经济全球化,认清世界多极化发展趋势,形成“和谐世界”的理念。
——江涌、王力、黄莺《60年中国之“世界观”》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中国古代和世界古代“天下观”异同,并分析其观念差异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归纳近代以来海上霸权演变的特点,并分析影响其霸权演变的因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分析世纪之交的中国“和谐世界”理念的深远意义。
材料一 进入战国后,诸侯国君逐渐演变为集权专制君主,实行官僚制度。这套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其一,在官吏任免方面,突破“亲贵合一”“世卿世禄”的旧制。选拔官吏,或因军功,或由荐举、游说,或择自侍从养士。被任命的官吏多非贵族,“官无常任”,不得世袭。其二,以玺印符节作为官吏权力的象征和凭据。国君任命官吏时授予玺印,免职辞官时回收玺印。将帅统兵发兵,也须持有兵符。派遣使臣,则用国君授予的“节”,国君颁赐给官吏玺印符节,赋予官吏行使行政、军事、司法诸权以合法性。其三,严格实行官吏岁终“上计”。每年地方官须向国君呈报财政预算。国君采用合券制,年终稽查两片符券所载数目的盈亏。盈者升官受赏,亏者降职问罪,以督促官吏尽责尽力。其四,推广俸禄制。发放数额,依官职高低而有等差。俸禄取代封色,国君可随时任免或调动官吏。
——李治安《中国古代官僚政治)
(1)概括战国时期官僚制度的特点,结合所学分析官僚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材料二 秦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这里的“监”是“掌监郡”的“监御史”。它隶属于御史大夫,代表皇帝监察地方官吏,使地方官不敢欺骗和违抗中央。汉初,郡国并行,各郡没有设置监御史这个官职,但中央派人监察地方的作法继承下来。到汉武帝时,在全国置十三州部,每州派刺史一人。刺史对上受中央御史中丞直接管辖,对下主要监察郡守和强宗豪右,从其“周行郡国”可以看出,诸侯王也在督察之列。刺史以六条问事,形成“秩卑”“任重”的局面。作为中央派出的监察官,虽不是地方官,由于能控制地方长官,因而极易越权。随着东汉后期阶级矛盾尖锐,刺史(州牧)的秩位提高、权限扩大,刺史可以督察辖区内一切朝廷命官,有选举、劾奏之权,有权干预地方行政,又拥有领兵之权,事实上演变为地方的高级行政长官。有的州牧、刺史甚至权位父子相袭,实际上成了割据一方的军阀。
——摘编自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秦汉地方治理体系的变化,并分析变化的影响。A.已成为国家战略的一部分 | B.与中原经济交流频繁 |
C.官营手工业相对比较发达 | D.郡县制得到全面推行 |
A.清除国家的分裂因素 | B.钳制思想和摧残文化 |
C.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 | D.各地区语言的一致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