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汉高祖时期任命的刘姓诸侯国相基本都是最早加入刘邦集团的将领,地位普遍很高。在刘邦制定“非刘氏不得王”的封王原则时,这类军功阶层极力维护建立于郡国并行制基础上的汉政权。此时所封刘氏诸王大多年幼不能执政,故由诸侯国相、傅代理掌治其国,帮助王国稳定。中央政权与王国间相互协作,为汉初中央政府制定的政令、举措顺利推行奠定了基础。
文、景时期,中央政权与王国间的冲突、诸侯王骄奢不法之事逐渐增加。诸侯国相在中央命令下,从王国内部取得对王国兵权的控制。“七国之乱”后,汉武帝为进一步削弱诸侯王而设立“左官”“附益”“阿党”,“诸侯有罪,傅相不举奏,为阿党”。
汉武帝晚年至昭宣时期,诸侯国相的职能与汉郡太守职能渐趋一致。宣帝继位后,“是时选博士谏大夫通政事者补郡国守相”,即重用“通经”“明理”并熟悉政事的大臣为郡国守相,来循吏拊民。此时期诸侯国相在职责上除了监督、辅助诸侯王外,还有着提高地方治理政绩的责任。元帝好儒学,即位后为包括太守、诸侯国相在内的地方官员附加“宣明教化”地方人民的职责。成帝时期,正式提出将相、内史与郡太守、都尉对等接轨,制度上规定相承担王国行政职责。
——摘编自陈昆、李禹阶《西汉诸侯国相的“郡守化”趋势及其历史意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西汉诸侯国相的“郡守化”趋势。
西汉时期的酷吏现象
酷吏一般指严酷苛暴的官史,表4是《史记》和《汉书》中所载西汉时期部分酷吏的情况。
姓名 | 时代 | 曾任主要官职 | 人生结局 |
侯封 | 高后 | 被诛 | |
晁错 | 景帝 | 御史大夫 | 被诛 |
郅都 | 景帝 | 济南太守、中尉、雁门太守 | 因逼死临江王而被窦太后诛杀 |
宁成 | 景帝、武帝 | 济南都尉、中尉、内史 | 被义纵所诛 |
周阳由 | 景帝、武帝 | 郡守、河东都尉 | 弃市被诛 |
赵禹 | 武帝 | 御史、太中大夫、中尉、少府 | 以寿卒于家 |
张汤 | 武帝 | 御史、太中大夫、廷尉 | 自杀 |
义纵 | 武帝 | 长安令、河内都尉、定襄太守 | 弃市被诛 |
王温舒 | 武帝 | 御史、河内太守、廷尉 | 自杀 |
尹齐 | 武帝 | 关内都尉、中尉 | 病死 |
杨仆 | 武帝 | 御史 | 病死 |
减宣 | 武帝 | 御史 | 自杀 |
杜周 | 武帝 | 御史、廷尉、御史大夫 | 未知 |
田广明 | 武帝、昭帝 | 河南都尉、淮阳太守、御史大夫 | 自杀 |
田延年 | 昭帝、宣帝 | 河东太守、大司农 | 自杀 |
严延年 | 宣帝 | 平陵令、涿郡太守、河南太守 | 弃市被诛 |
尹赏 | 成帝 | 频阳令、郑令、长安令 | 病死 |
——摘编自王颖《酷吏与汉代政治》
评析西汉时期的酷吏现象。儒法国家的构建
材料一:秦国在统一中国之后,仍然选择法家的治理手段,对它囊括天下的组织能力的有效性以及它在全民战争时期发展出来的一套严酷的统治手段过于自信,其他社会力量于是就失去了对帝国政府权力的制衡能力。结果,秦帝国从未建立起一套能够成为至少是国家与社会精英群体合作基础的统治性意识形态。
——赵鼎新《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
“是故天下有事,无不自为刑名声号矣。 刑名已立,声号已建,则无所逃迹匿正矣。” “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也。所谓无治者,不易自然也;所谓无不治者,因物之相然也。”
——资海琼《汉初黄老政治思想研究》
汉承百王之弊,高祖拨乱反正,文、景务在养民,至于稽古礼文之事犹多阙焉。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
——班固《汉书·武帝纪》
材料二:儒法国家,实际指的是在西汉时期逐渐形成的一种以帝国儒学思想作为官方统治意识形态和合法性基础,同时运用法家手段对国家进行实质性管理的国家模式。
帝国崩溃的根源在哪里?中国的儒法国家历史模式是如何形成的?为什么这一模式能够在两千多年的帝国历史中始终居于主导地位?它如何塑造了中国历史的基本形态和发展方向的?
无论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动乱,亦或是佛教、伊斯兰教的冲击,不可避免的形成了本土化或汉化的结局。同时,这一种较为保守的社会风气,即使是宋元明以来的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仍然无法使得中国跨越出儒法秩序的枷锁。
材料三:韧性在汉语词典中意思是物体柔软坚实、不易折断破裂的性质,也指顽强持久的精神,坚忍不拔的意志。同时,韧性也代表着一种经久不变、保守固定的性格。
(1)结合材料一,分别概括秦朝、汉初、汉武帝时期的治国价值观念;(2)根据以上材料及所学知识,评述古代中国儒法政治体系的韧性。
A.“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贯彻不力 | B.迎合大一统需要的思想得以重用 |
C.汉武帝倡导的“有为”政策已实施 | D.董仲舒的新儒学体系存在着弊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