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材料一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发诸尝逋(bū)亡人(逃离原有户籍而出外游食之民)、赘婿、贾人……以逋遣戍”,在直抵阴山的地方置“四十四县”,又派遣蒙恬率兵三十万北逐戎狄。
——摘自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
(汉元帝竟宁元年)正月,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自言愿婿汉氏以自亲。帝以后宫良家子王嫱字昭君赐单于。
——摘自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十九》
材料二 南朝梁武帝派大臣陈庆之出使北魏,他在宴会上大言不惭:“魏朝甚盛,犹曰五胡。正朔相承,当在江左”,言词中充满对北魏的蔑视,自以为长江以南才是“正朔”的所在。但是当他亲眼目睹洛阳旧貌换新颜,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回到梁朝后观点大变:“昨至洛阳,始知衣冠士族,并在中原,礼仪富盛,人物殷阜”,承认南朝自愧不如。
——摘编自樊树志《国史十六讲》
材料三 孝文帝不加扬弃的全盘汉化,也为北魏后期的统治埋下了无穷的隐患,特别是孝文帝大定姓族,移植门阀士族制度,在经济利益上一味向鲜卑贵族让步,这对尚无文化积淀可言的鲜卑贵族来说,无疑是给了他们滋生腐化的肥沃土壤。凡此种种,消蚀了北魏统治者的锐气与活力,激化了社会矛盾与冲突,致使北魏统治迅速由盛转衰,归于灭亡。
——摘编自郝松枝《全盘汉化与北魏王朝的速亡——北魏孝文帝改革的经验与教训》
材料四 隋唐与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交融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它没有魏晋南北朝时期那样频繁的民族迁徙,没有各族之间的争战、割据以及由此产生的各族之间的同化、融合的复杂性和曲折性;而是在统一政权下内地汉族统治阶级通过各种政令、措施,逐渐同化、融合周边各族,或周边各族与邻近汉族和其他民族的自然融合;汉化仍然是隋唐时期民族融合的主流。
——摘编自周伟洲《试论隋唐时期西北民族融合的趋势和特点》
(1)阅读材料二、指出陈庆之在出使前后对北魏的看法有何变化,结合时代背景说明北魏社会变化的主要原因。
(2)材料三的观点与材料二有什么差异?你是否同意材料三的说法,简要说明理由。
(3)阅读材料四并结合所学,列举隋唐时期加强与周边各族交融的举措。
A.儒学始终占据统治地位 | B.统治者道德修养较高 |
C.华夏认同观念得到发展 | D.国家统一趋势已fl{现 |
材料一 三国和两晋时期,北方的匈奴、羯、氏、羌、鲜卑等少数民族开始内迁到黄河流域…各民族纷纷建立自己的政权…他们彼此征战,人民被屠杀,牛马被掠夺,城市化为废墟,田地大量荒芜,为躲避战乱,大批北方民众纷纷渡江南下,形成第一次南迁的浪潮。
材料二 魏晋以来,内迁的各族与当地的汉人错居杂处,开始过定居生活,他们不断向汉族人民学习…民族隔阂不断消解,民族关系趋于和缓,到北朝后期,我国北方出现了各民族的大交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形成第一次南迁浪潮”的主要原因,这一现象带来的影响是什么?(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出鲜卑拓跋部建立了什么政权?该政权统治者为了顺应北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趋势,进行了哪些改革?简述其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A.顺应民族交融趋势 | B.强调其政权合法性 |
C.推广汉族先进文化 | D.增强华夏认同意识 |
①迁都北京 ②改鲜卑姓为汉姓
③官员在朝廷中必须使用汉语 ④以汉服代替鲜卑服
A.①③④ | B.①②③ | C.②③④ | D.①②④ |
孝文帝将都城从平城迁到洛阳,迁到洛阳的鲜卑贵族一律将籍贯改为洛阳,死后不得归葬平城;以汉族服饰取代鲜卑服饰,朝中禁鲜卑语,统一说汉语;改鲜卑姓为汉姓,其中皇族拓跋氏改姓元;仿照魏晋以来汉族社会的士族阶层,将新改姓的部分鲜卑贵族定为一等高门,并鼓励他们与汉族高门士族通婚。这些改革措施顺应了北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趋势,大大缓解了民族矛盾,促进了北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为以后北方统一南方以及隋唐盛世的出现打下了基础。
(1)归纳材料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内容。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简要评价孝文帝改革。
A.佛教信仰开始本土化 | B.社会秩序趋于稳定 |
C.民族交融趋势的加强 | D.三教合一局面形成 |
材料一 中华民族的形成经历了“部族—华夏民族—汉民族—中华民族”的过程,与此相对应,中国的国家形态结构也由黄帝—尧舜禹时代的单一制“部族国家”,发展为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时代的多元一体的复合制“华夏民族国家”,再发展为秦汉以来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虽然“中华民族”一词出现在近代,但自秦汉开始出现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起,中华民族就处于形成之中。
——王震中《强化国家认同与民族凝聚》
材料二 北方内迁各少数民族,在加速封建化的过程中,多融合于汉族;北方汉人南迁使一部分与汉族关系密切的少数民族逐渐汉化。各少数民族与汉族在经济、文化、语言、服饰、姓氏、习俗乃至宗教信仰上的差异逐渐缩小,与汉族逐渐融为一体。人口分布格局开始由原来的分族聚居变成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最终结合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整体。
——摘编自白翠琴《论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的迁徙与融合》
材料三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责任“共担”、未来“共建”、幸福“共享”呈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内容;“多元一体”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要义;凝聚民族复兴的精神伟力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定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代表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整体利益,体现着各民族繁荣发展的根本诉求。
——摘编自蒋永发、任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何谓与何为》
(1)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国家形态形成的过程。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春秋战国时期我国民族关系方面发生的重要变化。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这一时期民族交融的主要方式及典型事例,分析北方汉人南迁对南方产生的深远影响,并指出历代王朝针对人口分布格局的变动采取的积极应对策略。
(3)据材料三,概括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意义。
A.货币促进经济重心南移 | B.北方商品经济恢复发展 |
C.市场管理逐步的规范化 | D.北魏实现了对北方统一 |
材料 拓跋鲜卑本是游牧民族,北魏建国后开始发展农业,到孝文帝时期,确立了以农耕为主的经济模式。随着经济转型,法律制度也发生相应变化。北魏太武帝修改律令,规定:“大逆不道腰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女子没县官。害其亲者,轘之。”太和十一年(487),孝文帝下诏:“三千之罪,莫大于不孝,而律不逊父母,罪止髡刑,于理未衷,可更详改。”北魏前期游牧经济下,官吏依靠班赐获得生产生活所需物资,班赐的最大来源是掠夺战争。为了约束官吏,整治秩序,北魏设置赃罪,但贪污仍屡禁不止。孝文帝时期,实行班禄制,为官吏发放俸禄。盗罪在历史上由来已久,至迟在西晋时“盗”有了法律意义上的概括。拓跋氏隆兴之时,规定:“盗官物,一备五,私则备十。”太武帝以降,对于盗取官财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盗劫官私财物者流放至边地,甚至处以死刑。太和十六年(492),孝文帝亲自勘定流刑:“诏群臣于皇信堂更定律条,流徒限制,帝亲临决之。”流刑自此入律成为正刑。这一系列措施,适应了经济转型带来的一系列变化,为北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摘编自姚周霞《转型前后北魏经济变迁对立法的影响》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北魏法制改革的特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北魏法制改革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