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工部 | B.尚书省→工部→中书省→门下省 |
C.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工部 | D.尚书省→工部→门下省→中书省 |
材料一:贞观十一年(637年)以后,在朝廷决策工作中,把宰相参议朝政改为由宰相议定朝政,然后奏闻,皇帝行使批准权。建立起皇帝专制——三省分权——政事堂集议三者相结合的新的中央集权的体制。门下省下设的政事堂的集议也就是三省宰相决策会议,成了御前决策会议之外的另一个高层次的决策会议。此种宰相决策会议既以“议定朝政“为职任……他可以充分发挥作为皇帝幕僚的集体宰相的作用,并对三省分权制具有协调的功能,克服了前此存在的由于中书省与门下省分掌出令和封驳以至造成各持己见争论不休或者相互依违知非不举的弊端。
——摘编自俞鹿年《中国政治制度通史·隋唐五代》
材料二:所有雅典公民都可参加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选举或者被选举为国家公职人员,直接控制、行使或监督国家权力。城邦的一切官员,绝大多数由机会均等的抽签方式选出,任期一般以一年为限,不得连任。根据平等选举制和短期任期制可以计算出,雅典公民中的三分之一有机会被选入议事会。所以说,作为国家主人的雅典公民,无须通过任何中间环节,就可以“不间断地直接参与行使权力”。
——摘编自程汉大《雅典宪政的特点及其局限性》
(1)根据材料一,分析唐朝中央机构的特点及其积极意义。
(2)根据材料二,指出古代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形成的原因。
材料一:三省六部制是政治文明的一大进步。唐代中书、门下、尚书三省职权的分配如下:中书省主管命令的拟定,经过画敕成为皇帝的命令后再送达门下省。门下省对每一道命令都有副署权,如果门下省不同意副署,中书省的命令就不能下达。诏书经过门下审核以后,送到尚书省执行。尚书省是最高权力执行机关,总揽六部。这样,在最高决策权和最高行政权之间形成了一种较为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
——摘编自王小甫等《隋唐至明中叶的政治文明》
材料二:政府应由选举产生的执政官,也就是总统执政,由总统掌管行政部门以及各行政机构,总统完全独立于国会这一立法部门,不必对国会负责,这两大部分还要加上以最高法院为首的司法部门……每一部门都有各自的权力范围,制约着另外两大部门的权力。这三大部分各自保持相当程度的独立。
——摘编自(美)马歇尔·卡特里普《美国政府简介》
材料三:1871年的德意志帝国宪法是一部带有照顾各种势力利益的妥协性宪法,使得“德意志民族国家”这一大多数德意志人看来最重要的目标成为一种现实。如果我们从全方位加以考察,就会发现,这部宪法是在考虑到三个主要因素的基础上产生的,这就是各邦原统治者的利益、资产阶级自由派的建立统一民族国家的主张和普鲁士的霸权。可以说,1871年宪法的任何政治体制的构架等,皆可以从以上三大因素中找到根据。
——摘编自邢来顺《迈向强权国家:1830年-1914年德国工业化与政治发展研究》
(1)根据材料一,简述唐代三省制的运作程序,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该制度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指出美国中央政府权力运行的原则。结合1787年宪法的内容,分别概述美国立法权和司法权在实践中是如何被限制的?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德国1871年宪法具有“妥协性”色彩的主要原因,并简述“三大因素”在“1871年宪法”中的体现。
A.巩固了三省长官的地位 |
B.分化相权并加强了皇权 |
C.解决了效率低下的问题 |
D.加剧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
材料 中国古代宰相辅政制度从秦确立到清朝结束,历时两千余年,先后经历了三种模式:宰相独立开府辅政制、宰相三省参议辅政制和宰相听命拟旨辅政制。
宰相的源头,最早可以追溯到夏朝的“三正”,商朝时出现了“三公”、“左右辅助弼”的现象。西周中后期,鉴于重要辅臣不断更换易造成政务混乱,开始设置专门的辅政机构。春秋战国时期,各国辅政方式虽各不相同,但辅政大臣多为贵族集团的代表,可以自辟僚属,独立行使权力,可以说他们是在“主政”与帝王分庭抗礼。
秦汉以来,宰相的出身有名门望族的,有宗室的,也有寒门的。唐宋之后,科举入仕者居多。宰相辅政制度的沿革趋势体现了皇帝专制权力欲望的不断膨胀和驾驭百官能力的不断提升。该制度对古代政治的稳定、社会的发展甚至国家的兴衰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摘编自郑石桥《中国职官制度中的内部控制考略》等
(1)结合秦朝、唐朝、清朝的相关史实,对宰相辅政制度的“三种模式”加以说明。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宰相辅政制度的演变趋势。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古代宰相辅政制度的积极作用。
A.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兵部 |
B.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兵部 |
C.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吏部 |
D.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吏部 |
A.清朝-军机处 |
B.隋唐-三省六部制 |
C.秦汉-郡县制 |
D.明朝-内阁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