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 | 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殿廷别设砖位于宰相后 |
太祖开宝六年 | 与宰相轮流知印、押班、奏事 |
太宗至道元年 | 与宰相分日知印、押正衙班。其位砖先异位,宜合而为一,遇宰相、使相视事及商议军国政事,并得升都堂(政事堂) |
A.皇权的加强 | B.行政效率降低 | C.财权的分化 | D.宰相沦为虚职 |
材料 在宋朝行政体制中,向有“州郡为本,县为末”的理念。北宋徽宗以后,县赋税负担沉重,士人多不愿出任县令之职。南宋与金对峙过程中,众将领兼领地方诸路财权,分割朝廷在地方的财利,逐渐形成地方财政分权的严峻局面。南宋绍兴六年(1136),宋高宗下诏选浙西十四县、浙东九县、江东八县、江西四县、福建四县和湖南一县,合称“四十大邑”。四十大邑的知县多由政事堂直接任命,并给予其州通判的待遇。以此为契机,政府明文规定“不任县令不除(担任)监察御史”“初改(提升)官人必作令(县令),谓之须入”,并禁止在县一级增税。此后,县级行政逐步作为南宋官僚群体施展抱负的晋阶之地。秦汉以来以郡为地方行政中心的状况逐渐改变。
——据吴业国《南宋“四十大邑”考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宋“四十大邑”改革内容的特征。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南宋“四十大邑”改革的影响。
A.维护等级秩序 | B.重视对文化的传承 |
C.突出君主有为 | D.确立理学正统地位 |
A.崇文抑武并未施行 | B.中央集权严重削弱 |
C.武将尚有政治空间 | D.武人干政目无法纪 |
材料 宋太祖继承唐代的道制同时设路,路属于半监察区半行政区。宋太宗按天下土地形势,分路而治,始分全国为15路:“边防、盗贼、刑讼、金谷、按廉之任,皆委于转运使”,这样主掌财赋监察的转运使大有成为节度使的苗头。宋真宗增设提点刑狱司和安抚使司,分管一路司法与军政。宋神宗时又设提举常平司主管常平仓、市场等。四司互不统属,各自拥有独立的机构,分别隶属于中央部门,办公地点也不在同一州内。为防止诸司徇私舞弊还颁布了《诸路监司互查法》。宋代路制的创新,化解了地方割据导致国家分裂的弊病,它的分权精神和运行原理,成为后来行省制度的蓝本。
——摘编自张小稳《宋代的路:划时代的地方行政制度设计》
(1)根据材料,概括宋代路制改革的特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宋代路制改革的影响。
A.说明君主专制的进一步加强 | B.证明宋代从不诛杀文人 |
C.反映谏官地位得到迅速提高 | D.带有士大夫政治的痕迹 |
A.科举制度得到不断完善 | B.国家政策影响士人观念 |
C.崇文抑武之风开始盛行 | D.士大夫共治意识的提高 |
A.科举制度的发展 | B.君主专制的衰落 |
C.商品经济的繁荣 | D.中央集权的加强 |
A.准备赏赐开国功臣 |
B.鼓励诸藩为国操劳 |
C.表白歉意抚慰群臣 |
D.暗示他们交出兵权 |
A.加剧了冗官问题 | B.解决了地方割据 |
C.减轻了财政负担 | D.增强了治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