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宗法制重新建立 | B.市民阶层的崛起 |
C.社会流动性加强 | D.理学对人的影响 |
材料一 “流动”的宋朝东京养甲兵数十万,居人百万家,天下转漕,仰给在此一渠水,汴水横亘,首承大河,漕引江湖,利尽南海。
朝廷创置榷场以通南北之货……内足以专课息之源,外足以固邻国之好。朝贵人家选婿,于科场年,择过省士人,不问阴阳吉凶及其家世,谓之“榜下捉婿”。典卖倚当庄宅田土,今后并立合同契四本,一付钱主,一付业主,一纳商税院,一留本县,违者论如法。
——摘编自《宋会要辑稿》
材料二 太宗时,置榷属于京师,诏诸蕃香药宝货至广州、交阯、两浙、泉州,非出官库者,无得私相贸易。
宋初制定私茶法规,“民茶折税外悉官买,民敢藏匿不送官及私贩鬻者没入之,计其直百钱以上者杖七十。”
——摘编自《宋史》
(1)根据材料一,指出宋朝社会“流动”的表现。
(2)根据上述材料,谈谈你对宋朝“流动”的认识。
材料一 周代,饮食行为被纳入“礼”的范畴。君臣宴乐之时,按照不同等级、身份配置不同的餐具以及餐食,一人一案,跪坐而食。魏晋时期,社会动荡,民族交融,给中原传统的礼制带来了冲击。
材料二 唐代,中原地区传统的低矮餐案逐渐被北方游牧地区更为舒适、便捷的高足桌椅取代,传统的跪姿习惯也逐步变成了更舒适的垂足而坐。以文人士大夫为代表的新兴社会力量,不拘一格,敢于挑战传统礼制,在饮食生活上饮宴成风,聚会成群。统治阶级也推崇并引领宴会社交之风气,人们渐渐习惯于围桌面食,同桌不同器,聚食而分餐。
材料三 宋代,文人士大夫可以自由结社、朝堂论争,也可以归隐自然、追求自我。各个阶层的接触机会增多,社交活动频繁。临安等地“买卖昼夜不绝”。传统的分餐制,已不符合饮食者对美食和氛围的热切追求,也不符合经营者多元经营特色和人力物力财力的成本要求。同桌群聚,同盘而食,各取所需,满足了官场结党、商业联系、亲朋联谊等各类聚会需求。
——摘编自周扬《“分餐”与“合餐”的衍变》、陈伟明《分餐传统为何在唐宋时期发生改变》、田芬《唐朝饮食文化中“合食制”流行成因探析》等
(1)依据材料一、二,指出唐代与周代餐饮习俗的差异,结合所学说明差异的原因。
(2)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分析宋代餐饮习俗的变化及其所反映的时代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