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伴随着国家政权和国家制度的重构,明确农村地区的土地产权关系成为逐步理顺农村工作的前提。同时,党和人民政府通过废除保甲制度、颁布《婚姻法》等治理举措,崩解了农村社会原有的“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的旧政治权威。1950年,政务院颁布了《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村政府与乡政府并立为基层政权。
——摘编自丁云《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的发展变迁》
材料二 1958年,《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按此决议,原有的几十甚至上百个经济条件、贫富水平不均的合作社合并为一个农村人民公社,将一切生产资料上交给人民公社,统一分配。人民公社不仅要管生产、管政权,还要管社员生活,形成一种“政社合一”模式。直至土地承包到户之后,农民才开始从高度集体化的治理体制中脱嵌出来,家户重新成为独立的经营单位。农村社会重归分散,“政社合一”模式已经失去了其存在的经济基础,1983年,全新的乡镇基层政权体系逐步建立起来。同时,伴随农村经济活力的充分调动,多元利益主体纷纷出现,村委会成为群众自治组织,也是整合农村社会的组织。
——摘编自祝传佳《新中国成立70年农村基层治理模式变迁研究》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指出建国初期,党和政府重构乡村秩序的主要措施,并结合所学分析其影响。
(2)据材料二概括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我国农村基层治理体制的演变。并结合所学,分析不同阶段的治理体制产生的主要背景。
A.农业生产合作社 | B.“文化大革命” |
C.“大跃进”运动 | D.人民公社化运动 |
A.贯彻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 | B.落实了此时的经济建设方针 |
C.改变了上海的经济中心地位 | D.忽视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
A.推动了经济结构改革 | B.调整了农村的生产关系 |
C.结束了人民公社体制 | D.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恢复 |
A.为完成“一五”计划 | B.正实施全面经济调整 |
C.支持农业合作化运动 | D.为增强国有企业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