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模仿唐朝均田制 | B.稳定小农经济 |
C.发展庄园制经济 | D.限制幕府势力 |
A.冶铁和水稻种植技术带到日本 | B.孝德天皇实行“大化改新” |
C.贵族和庄园领主豢养大批武士 | D.源赖朝在镰仓建立幕府统治 |
A.日本民族文化有所发展 | B.日本逐渐摒弃中华文化的影响 |
C.中华文化影响力有所减弱 | D.日本民族的形成和发展 |
材料一 王朝国家体制下,新兴农民以名田为基础,强化了对土地的所有权,在不断的阶级分化中,其中的佼佼者最终成长为日本中世的中坚力量,即领主阶层。这些新兴的领主阶层一边抵抗着来自于君主的强硬的干涉,一边加强对土地的所有权。即使律令国家的基础已经崩塌,但遗留下来的影响过于强大,这些开创新时代的阶层不得不寄生于王朝国家中,利用国家的权威支配农民阶层,扩大势力。到了12世纪末的源平之战时,源氏和平氏组织起来的武力集团几乎都由职业性武士组成,他们与处在顶端的武家统领以土地契约为媒介结成主从关系,这种以等级制度为轴心构建的战斗组织才是中世性质的武士团,这种集团具有强烈的团结意识。1192年,源赖朝建立起镰仓幕府,日本正式进入武士阶级专政时期。
——摘编自郭娜《日本武士阶级源流论考》
材料二 将军—大名—武士,这种自上而下结成的主从关系,是幕藩体制下武士阶级内部关系的主轴,忠与义,是这一关系里最核心的思想,即所谓:“顾其身,得主人,尽奉公之忠,交友厚信,慎独身,专于义。”江户时代,由于幕府严禁各藩间往来,藩国之间各自为政,互不沟通,藩内武士的家名、家禄、家业均具有世袭性质,一身一家的荣辱与藩国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藩即家即国,对于一般武士如此,对于藩主也是如此。江户中期以后,“义”这一概念普遍流行,武士阶级由对于具体主君的忠诚转化为对主君地位的忠诚,“藩国”这一“天下”“为天下人之天下而非一人之天下”,这就意味着藩主和臣下同样对天下兴亡负有责任。按照人(社会)与自然秩序合一的法则即秩序合理主义来排列社会秩序,这是武士阶级价值伦理的基本特征。这一法则在阶级内部的价值观念上表现在对天皇—将军—大名多元并存状态的认可和等级高下的排定,在阶级间的伦理观念上则表现为对士农工商诸阶级多元并存状态的认可和荣卑秩序的排列。
——摘编自李文《日本武士阶级价值观念的基本层面》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日本武士阶层专政形成的条件。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总结日本武士阶级的价值观念。
A.反映了灌溉技术进步 | B.动摇了土地公有原则 |
C.体现了天皇地位提高 | D.推动了庄园制度发展 |
A.政治制度存在缺陷 | B.积极学习唐朝文化 |
C.受到儒家文化影响 | D.国君爱慕中华文化 |
①仿效了唐朝的统治方式 ②仿行了中国的分封制度
③促进了中央集权制的建立 ④打击了幕府的政治势力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A.走上封建化道路 | B.开启近代化道路 | C.废除封建农奴制 | D.建立起幕府统治 |
材料一 根据一些法经和法典的规定,婆罗门社会地位最高,是第一等级;刹帝利是第二等级。这两个等级享有各种特权,可以不劳而获。吠舍是雅利安人中没有特权的平民大众,是第三等级。他们必须以施舍和纳税的方式供养婆罗门和刹帝利。首陀罗主要来自被征服的土著居民。他们处在社会底层,几乎被剥夺了一切权利。
材料二 《摩奴法典》规定:婆罗门的义务是“教育与学习吠陀,为自己和他人祭祀,以及布施与接受(施舍物)”。刹帝利的义务是“保护人民(即统治人民),给予施舍物,祭祀,学习吠陀以及节制现世享乐”。吠舍的义务是“施舍,祭祀……”首陀罗的义务是“无怨恨地为上述种姓服务”。这样,婆罗门通过对各种姓职业与义务的说教,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从而使各种姓的职业固定化、世袭化了。
材料三 婆罗门和刹帝利为了保证自己的特权和地位不致因通婚而发生混乱,制定了种姓内婚制原则。在种姓内婚制下,同一种姓的人通婚受到赞美,不同种姓的人通婚受到歧视,甚至惩罚。不同种姓的人通婚被认为是犯罪。
(1)结合上述材料归纳古代印度种姓制度的特点。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归纳种姓制度对印度社会的影响。
A.源赖朝竭力维护天皇权威 | B.幕府体制正式确立 |
C.源赖朝试图提高政治地位 | D.中央政府名存实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