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代表了近代历史发展的趋势 | B.反映了工人斗争的激烈 |
C.立足于工业革命的政治需求 | D.显示出英国制度的落后 |
材料一 雅典民主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是不分出身、性别、贫富,凡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享有民主权利,也就是参政、议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样的权利。但雅典的民主,又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它不是古代中国式的一人统治,一家之言。
——摘编自郭小凌《雅典民主制的得失》
材料二 1620年,一批逃避宗教迫害的英国分离派教徒乘“五月花号”船前往北美大陆。在抵达目的地之前,他们共同签署了《五月花号公约》,其内容为:组织公民团体;拟定公正的法律、法令、规章和条例。该公约奠定了未来殖民地的政治基础,被看作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政治契约。这种契约不大可能形成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这些移民在保持自己的传统与文化的前提下,积极适应北美大陆,成为北美大陆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1787年,一批像华盛顿、富兰克林等那样富有创造精神、熟谙法律、对启蒙时代以来的政治思想和法律理论有深刻理解的人,洞察邦联政府的积弊,积极主张修改《邦联条例》,制定出了确定美国民主制度的新宪法。
——摘编自李曼《美国式民主制度的成因》
材料三 法国之所以要用暴力革命来克服专制王权,原因就在于法国专制主义过于强大,王权与贵族坚决捍卫旧制度,不愿做出任何妥协,对立双方只好兵戎相见。然而,大革命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此后近百年中,法国一直处于革命与复辟的轮回中,社会持续动荡,经济发展速度受到影响、工业化进程缓慢。直到1870年后,法国模式突然发生转折,由对抗转为妥协。此后没再发生大规模的革命,法国人开始用协商手段逐步建立起民主制度。
——摘编自钱乘旦《各国现代化模式的比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雅典民主的范围,结合雅典城邦的权力架构或权力运行机制分析其“伟大”之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政治制度的成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争取民主历程中斗争方式的变化趋势,并简述法国在19世纪70年代构建的民主政治的内容。
材料一 英国的“光荣革命”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它缔造了一种新的体制。在这个制度下,王位是被保留的,但国家的权力中心转移了。
——摘编自钱乘旦《西方“民主”的历史与现实》
材料二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为非法权力。几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征税,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凡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在和平时期招募或维持常备军。
——摘编自1689年《权利法案》
材料三
联邦政府拥有立法、征税等一系列国家主权权力,联邦政府只拥有在宪法中列举的有限权力,其余宪法未列明的权力都属于各州或者人民。 总统和议会议员都由选举产生,均实行任期制。 ——摘编自美国1787年宪法 |
材料四 近代的民主制度,是在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斗争中孕育、发展起来的。英国通过7世纪革命,成功建立起合当时本国国情的、具有本国特色的制度。美国人民在独立战争后,不仅摆脱了对英国的依附关系,而且确立起符合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利益的民主共和制度,新的联邦制共和政体创立了,为美国在此后两百年间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虽然英、美两国实行了不同形式的政治体制,但是,它们都属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民主政治。
——摘编自人教版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1)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一中英国缔造的“新的体制”是什么?依据材料二回答“国家的权力中心”发生了怎样的转移?(2)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787年宪法体现的主要原则,并指出美国的政体。
(3)依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近代西方民主制度的认识。
A.自由主义 | B.民主主义 | C.民族主义 | D.殖民主义 |
材料一中国古代合法的政治参与方式非常有限。明清时期,统治者推出一些有利于普通地主知识分子参与政治的措施。明太祖设立通政司处理臣民的章奏.规定除田土、诉讼之争,一般民户皆可上书言事,算是为政治表达开了一个方便之门。清朝前期,为解决大批“士者”出路,政府允许纳赀捐官,并不断扩充科举录取的名额。
——摘编自徐军《中国古代政治参与的历史考察》
材料二1215年.英国颁布《大宪章》,重申王公贵族的封建权利和防止国王侵夺这些权利。《大宪章》宣布国王不可擅自征税,强调除传统捐税贡赋外,任何赋税的征收都必须得到以大贵族为核心的大会议的同意;国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大会议有权成立一个由25名男爵组成的常设委员会监督国王和大臣的行为。1238年,大会议的全体会议改称议会。13世纪中叶,平民代表(乡村骑士和城市平民)先后进入议会。议会成为制定法律的重要机构,成为各阶层同国王斗争、争取权利的合法工具。国王定期召开议会逐渐制度化。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在中世纪,议会的立法权实际上是不完备的。因为,法律的动议主要来自国王。1688年确立议会主权后,法律的创置权由议会控制。但是,国王仍然拥有法律的审批权。1703年,安妮女王最后一次动用否决权。此后,英国国王再也没有行使过否决权,议会完全确立了最高立法权威的地位。在中世纪,上院地位高于下院。但是,经过资产阶级革命的打击,特别是责任内阁制的形成,下院的地位更加重要,重要的法案几乎都来自下院。1911年,一项议会改革法案规定,经下院通过的法案被上院否决后,只要在两年内连续通过三次便可以直接呈国王批准。这样,上院的否决权实际上只剩下两年延搁权。到1949年,两年延搁权改为一年,议案在下院重新通过的次数由三次改为两次,上院权限的下降使下院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得到确定。
——摘编自《西方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封建社会晚期中英合法的政治参与方式的不同点。
(2)根据材料三,指出英国议会立法权的变化趋势。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出现这些趋势的原因。
A.君主成为名副其实的“虚君” | B.议会逐渐成为权力中心 |
C.内阁实际上掌握了政府权力 | D.变化源于激烈的革命 |
A.协调了政府与人民的权益 | B.协调了南北双方的矛盾 |
C.调和了大州与小州的矛盾 | D.体现国家结构适时调整 |
A.欧洲社会的转型 | B.近代科学的兴起 | C.资本主义的确立 | D.启蒙运动的兴起 |
A.民主共和政体的实施 | B.国王行政权力的丧失 |
C.议会主权原则的确立 | D.统而不治虚君的实现 |
A.封建开明专制的兴起 | B.工业资产阶级的壮大 |
C.启蒙运动逐渐进入高潮 | D.政治革新运动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