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 B.削弱了议会的权力 |
C.扩大了国王行政权 | D.是利益妥协的产物 |
A.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分别贯彻各种政令 |
B.三省之间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
C.根本目的是分割相权,加强皇权 |
D.与西方的三权分立原则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
A.意图破除封建专制建立共和制度 |
B.代表了工业无产阶级的政治诉求 |
C.表明法国即将进入等级君主制阶段 |
D.顺应了向民族国家转型的历史趋势 |
A.君主立宪制度亟需完善 | B.文官制度受到严重威胁 |
C.国王权力凌驾议会之上 | D.政府权威面临严峻挑战 |
A.选民的资格 | B.权力的制衡 |
C.司法的独立 | D.国会的构成 |
时间 | 法案 |
1694 年 | 《三年法案》规定,每三年必须召开一次议会,每届议会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
1701 年 | 《王位继承法》规定,鉴于英国法律是英国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因此,凡 得登上英国王位的国王,都应依照英国法律的规定管理政务 |
1707年 | 《任职法案》规定,凡议员得到国王任命或从国王那里领取薪俸后,就失去了议员资格 |
A.确保了议员正常行使权力 | B.剥夺了国王的一切权力 |
C.促进了君主立宪制的发展 | D.促成了责任内阁制确立 |
德雷德·斯科特案
德雷德·斯科特出生在美国南方的弗吉尼亚州,他生来就是奴隶。1834年由主人将他从蓄奴州密苏里州(蓄奴州)带到伊利诺伊州等禁止奴隶制的自由地区,并娶妻生女。1838年斯科特被主人带回密苏里州。1846年斯科特在一个反对奴隶制律师的帮助下,向密苏里州法院起诉,要求自己和家人的自由,最终败诉。1854年斯科特的律师将此案上诉到最高法院。1857年,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首席大法官宣读了判词,并获得多数法官的支持。
德雷德·斯科特上诉理由
他曾随主人在伊利诺伊州等地区居住过4年,伊利诺伊州的宪法禁止奴隶制。因此在此期间他应是自由人而非奴隶。依密苏里州的法律规定,任何被不正当奴役的奴隶均可为其获得自由而提出诉讼,包括黑人和白人。密苏里州处理自由诉讼的司法实践还表明,此类诉讼奉行“一旦自由,永远自由”的司法准则。
联邦最高法院判词
黑人(无论自由与否)并不包括在宪法中的“公民”一词中,因而不能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特权。因为殖民地时期以及独立革命时期,美国的公众舆论并不把黑人视为公民。《联邦宪法》通过以后,联邦国会的立法也从未把黑人当做公民对待。国会无权禁止合众国领土的奴隶制,从而剥夺合众国公民的“奴隶财产”。因此,国会通过的一切禁止奴隶制的法律都是违宪的。
斯科特不能因为在自由州和没有奴隶制的领地居住过而获得自由。
——摘编自张锡盛《德雷德·斯科特案及其背景述论》等
(1)案件的处理过程体现了当时美国社会治理的哪些特点?(2)指出该案所反映的19世纪中期美国社会状况,并简析该判决带来的影响。
A.反映出立法权与行政权矛盾难以调和 | B.促使国家权力中心发生转移 |
C.在三权分立的框架下维护了民主制度 | D.表明政治架构难以保障理性 |
A.表达了稳定政治秩序的诉求 | B.推动了法国民众革命热情的高涨 |
C.助推了法国共和政体的建立 | D.实现了英国经验与法国国情融合 |
A.建筑风格深受东正教的影响 | B.是两次工业革命的伟大成果 |
C.体现英国浓厚的君主制传统 | D.加快了伦敦市民的生活节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