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英国《权利法案》 | B.美国1787年宪法 |
C.《德意志帝国宪法》 | D.《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2 . 政治妥协是冲突双方通过政治谈判、协商等方式互相作出让步,以缓解矛盾并达成共识的一种行为。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概括地说,美国宪政发展与政治妥协的密切关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分析:第一,美国宪法所设定的政治体制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政治妥协机制;第二,从宪法的产生过程看,它是一个多元利益相互妥协的产物;第三,从宪政发展过程看,许多关键性的、重大的问题往往是通过政治妥协缓解并进而一步步解决的。
——摘编自龙太江《论政治妥协:以价值为中心的分析》
材料二:1911-1912年间以南北议和、清帝逊位和南北政府融合构成“大妥协”……传统的主流历史叙事否认这场“大妥协”具有任何积极意义,认为它恰恰体现了革命的不彻底性;大批旧官僚和立宪派“投机”革命,“篡夺”了革命果实;“大妥协”中优待清朝逊帝的做法,也为民国时的君主复辟埋下了伏笔。但近年来已有学者试图对这场“大妥协”作出不同的评价。喻大华即指出,《清室优待条件》并非由袁世凯一方炮制,而是由南方首先提出,南北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一妥协避免了列强干涉、内战和国家分裂,维护了民族团结,具有积极意义。
——摘编自章永乐《论清王朝与中华民国的“大妥协”》
材料三:我们的会晤是难得的。尽管我们中间存在着许多不同意见,但是这不应该影响我们所具有的共同愿望。我们的会议应该对于我们的共同愿望有所表示,使它成为亚非历史值得珍贵的一页。同时,我们在这次会议中建立起的接触应该继续保持,以便我们对于世界和平能够作出更大的贡献。
——摘编自《周恩来万隆会议发言稿》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宪法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是如何实现“多元利益相互妥协”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辛亥革命这场“大妥协”。
(3)材料三中与会各方要达成的“共同愿望”是什么?为此各方采取了怎样的妥协策略?综合上述材料,归纳政治妥协的积极作用。
A.使议会能够有效监督行政权力 | B.适应了英国宪政发展的要求 |
C.解决了国王与议会之间的矛盾 | D.增强了议会对国王的控制力 |
A.德、英、法、美 | B.法、美、德、英 | C.英、美、德、法 | D.英、美、法、德 |
A.反对专制成为社会共识 | B.共和制成为国民的追求 |
C.政府通过教育强化共和意识 | D.学校不再教授封建社会历史 |
A.封建残余势力的复辟导致政治危机 | B.启蒙思想的影响不断深入 |
C.外国侵略势力干涉打断民主化进程 | D.走向共和的历程非常艰难 |
材料 提到会写书的英国首相,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温斯顿·丘吉尔,却很少有人知道另外一位同样热爱写作,并且也很高产的英国首相,他正是《地狱的婚姻》的作者本杰明·迪斯雷利(1804年12月2日~1881年4月19日),其政治活动梗概如下:
1832年初,他开始走访政界知名人士,进行积极的竞选活动。他在思想上倾向于托利党,但当时正值1832年第一次座谈会选举改革前后,辉格党在国内政治生活中居优势,其竞选失败。1835年,他加入了保守党。1837年,在遭遇多次失败后,本杰明终于成为议员,不久便担任政治团体“青年英格兰”的领袖。1848年,迪斯雷利正式当选为保守党的领袖,成为一名政坛新秀。1867年议会改革之成功,迪斯雷利个人声誉大增,于1868年初接替首相职位,年未却被迫辞职。1874年,迪斯雷利受命组织他自己的首届内阁,经巧夺苏伊士英印帝国、东方争端等事件,迪斯雷利的威望达到顶峰,他所在的保守党再次在大选中获胜,他第二次出任英国首相,其保守党内阁于1880年宣告结束。
结合世界近代史的所学知识,从上述梗概中提取一个情节,指出它所反映的重大历史现象,并概述和评价该历史现象。(要求:简要写出所提取的小说情节及历史现象,对历史现象的概述和评价准确全面)
A.法国宪法具有高度灵活性 | B.共和制的确立异常艰难 |
C.法国的民主政治日趋完善 | D.共和派的力量日益强大 |
A.猜疑的实质是权力的相互制衡 |
B.政府分权和制衡降低行政效率 |
C.总统对国会负责避免盲目行动 |
D.联邦制使中央和地方相互制衡 |
材料一 《权利法案》重申了正统的政府必须依法而治这一古老的思想,还规定议会是英国政府中最高权力的拥有者,议会制定的法律是国内最高法。与其他欧洲国家的法律制度都是在继承古罗马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情况不同,英国法律制度是从自身内部产生出来的,并一直沿着自己的道路独立地向前发展。英国没有统一的宪法典,三百多年来,一直以自己“无宪法”但有发达的宪政的迷人风采彪炳于世。一些基本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援用了几百年,一直未宣布废弃它们,英国“新的政治设施总是兴建于旧设施的基础之上”。
——摘编自夏新华《借鉴与移植外来宪法文化与中国宪制发展》
材料二 纵观美国宪法诞生前的世界政治形势,封建君主制尚居绝对优势。16世纪末尼德兰革命胜利后建立的“联省共和国”,实际上是商业资产阶级和贵族联盟的寡头统治。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建立的也仅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联合专政。1787年宪法则创立了新的政体,第一条 第九项规定“合众国不得授予贵族爵位”。宪法规定由人民选举总统,人民代表机构有权罢免总统。
——摘编自《评美国1787年宪法》
(1)根据材料一,概括英国宪法文化的特征。
(2)根据材料二,分析美国宪法所确立的“新的政体”的进步意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与英国政体的相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