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英美法资本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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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5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三省制形成于魏晋南北朝,确定于隋朝,完善于唐朝。隋朝三省职责分工和运行机制并没有明确,而职责明确、运行协调的三省体制,是在唐朝才得以形成的。唐朝在中央完善三省六部制,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中书负责草拟有关军国大事的诏旨;门下省是审署下达机构,有封驳之权,负责审查中书省起草的诏旨,如认为不当,可以驳回,此外,尚书省等各官署送呈的奏章,也由门下省先行审议驳正,门下省将审核意见提供给皇帝参考;尚书省主掌行政事务,负责执行政令,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掌全国各项政务。唐朝中书省的长官中书令、门下省的长官侍中和尚书省的长官尚书令都是宰相,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摘编自赵士祥《对唐朝三省六部制结构与特点的探讨》

材料二   独立战争后,各州从维护本州统治集团的利益出发,使得原来的邦联政府名存实亡、濒于瓦解,同时,以英国为首的国外列强对美国的独立耿耿于怀、虎视眈眈。美国宪政的奠基者们开始把孟德斯鸠的理论进一步系统化和美国化,确立了分权制衡的原则。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召开之际,富足的资产阶级之间还没有形成共识,但是,当1786~1787年的谢斯起义威胁着他们的基本利益的时候,这种集团间的差异就被共识所取代了。美国宪法规定国会掌握立法权,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同时对总统具有弹劾权。行政权由总统行使,由选民选举产生,只对选民负责,可以对国会通过的法案行使否决权。司法权由联邦最高法院以及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来行使,最高法院有终审权,联邦法院的法官均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进行任命,法官只要忠于职守,可以终身任职,非经国会弹劾不能被免职。同时,规定任何一个机关的官员不得在任职期间担任另一机关的职务。

——摘编自魏海群《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朝分权制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确立的原因。综合上述材料,说明唐代分权制与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主要不同。
2 . 一位学生对欧美主要国家政治现代化进程的特点分别用了四个成语加以概括:“循序渐进”“独辟蹊径”“借尸还魂”“循环往复”。其对应的国家分别是
A.德、英、法、美B.法、美、德、英C.英、美、德、法D.英、美、法、德
2022-11-11更新 | 193次组卷 | 78卷引用:湖北省咸宁市武昌首义学院附属高级中学2022-2023学年高二9月月考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作为一种理论,“单一行政官”的概念始于20世纪80年代里根总统时期。里根政府的律师团队使用与总统职责有关的宪法语言,如第二条   “授予”、“宣誓”和“注意”条款,为“单一行政官”理论提供了理论基础。首先,总统在宪法第二条   中被“授予”行政权力,但没做限制。“宣誓”条款是有争议的,因为对于“单一行政官”概念的支持者来说,它为总统提供了通过决定是否执行法律来评估法律合宪性的能力;其次,总统作为唯一直接对投票公众负责的行政部门官员,必须“注意”对法律的忠实执行。里根革命的两条战线之一的法律战线的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就是“总统必须被允许在管理国家和发挥领导作用方面拥有强有力的力量”。

——摘编自高海龙《“单一行政官”理论与美国总统权力的扩张》

材料二   美国宪法在确定府会关系的法理基础时,特定的宪法技术处理为府会关系的制度变迁提供了特定的轨道。从宪法设计的技术角度来看,国会的权力是明示的和列举的权力,国会所应享有的每一权力条款都非常清晰。相反,宪法关于总统权力的规定是模糊的和不确定的,尤其是行政裁量权赋予总统权力以极大发展空间,仅仅模糊地说“合众国的行政权赋予总统”,至于行政权的确切涵义是什么,如何行使行政权,行政权的边界如何,宪法都未作详细说明。这一技术处理使得总统的责任极其广泛,与责任相关的权力如影随形。

——摘编自赵可金《现代总统制中的后现代总统一美国总统权力的扩张及其制度制约》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总统权力发展的趋势,并说明其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总统权力发展的影响。
4 .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成就辉煌,为人类进步做出了伟大贡献。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权利法案》重申了正统的政府必须依法而治这一古老的思想,还规定议会是英国政府中最高权力的拥有者,议会制定的法律是国内最高法。与其他欧洲国家的法律制度都是在继承古罗马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情况不同,英国法律制度是从自身内部产生出来的,并一直沿着自己的道路独立地向前发展。英国没有统一的宪法典,三百多年来,一直以自己“无宪法”但有发达的宪政的迷人风采彪炳于世。一些基本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援用了几百年,一直未宣布废弃它们,英国“新的政治设施总是兴建于旧设施的基础之上”。

——摘编自夏新华《借鉴与移植外来宪法文化与中国宪制发展》

材料二   纵观美国宪法诞生前的世界政治形势,封建君主制尚居绝对优势。16世纪末尼德兰革命胜利后建立的“联省共和国”,实际上是商业资产阶级和贵族联盟的寡头统治。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建立的也仅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联合专政。1787年宪法则创立了新的政体,第一条   第九项规定“合众国不得授予贵族爵位”。宪法规定由人民选举总统,人民代表机构有权罢免总统。

——摘编自《评美国1787年宪法》


(1)根据材料一,概括英国宪法文化的特征。
(2)根据材料二,分析美国宪法所确立的“新的政体”的进步意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与英国政体的相同点。
2022-05-01更新 | 261次组卷 | 24卷引用:湖北省石首市2021-2022学年高一下学期期中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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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在美国宪法的制定过程中,一些政治家认为,“人民”和“人民的代表”(国会)是不同的;“人民”高于“人民的代表”;“由人民制定、政府不能更改的”宪法高于“由政府制定、政府能够更改的”普通法律;国会的立法如果违宪,“自然不能使之生效”。根据这些理论,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和总统行政命令是否符合宪法。但是,1787年美国宪法没有相关规定,即未建立起司法审查制度。在初期美国政府中,既无财权、军权又无民意基础的最高法院的地位明显低于总统和国会。

——摘编自(美)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

材料二1803年,最高法院对“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做出判决:法院不能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权力,国会通过的立法如果违背宪法则无效。该判例确立了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或总统行政命令是否违宪的司法审查制度,从而使最高法院足以与国会或总统相制衡。

——摘编自(美)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创立司法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对于美国民主制度的影响。

2017-08-04更新 | 1552次组卷 | 21卷引用:湖北省襄阳市第五中学2021-2022学年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