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事件 | 时间 | 事件 |
1534年 | 英国议会通过 《至尊法案》 | 1804年 | 法兰西第一帝国成立 |
1581年 | 荷兰共和国成立 | 1832年 | 英国议会改革 |
1640年 |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 | 1848年 | 《共产党宣言》发表 |
1661年 | 法国路易十四改革 | 1861年 | 俄国农奴制改革 |
1740年 | 普鲁士腓特烈二世改革 | 1871年 | 德意志帝国成立,颁布《德意志帝国宪法》 |
1789年 | 法国大革命爆发 | 1875年 | 法国通过宪法,确立共和制 |
A.资产阶级革命与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 | B.政治法制化是世界近代政治发展潮流 |
C.政治民主化是世界近代政治发展潮流 | D.革命和改革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
A.①统一战争后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政体 |
B.②独立战争之后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 |
C.③通过温和渐进的制度变革走向共和 |
D.④通过农奴制改革废除沙皇专制制度 |
选项 | 史实 | 结论 |
A | 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权利法案》 | 英国国王“统而不治”,君主立宪制建立 |
B | 拿破仑政府颁布《法国民法典》 | 确立了现代民法体系 |
C | 美国发表《独立宣言》 | 美国已经获得了完全独立 |
D | 1864~1871年普鲁士先后击败丹麦、奥地利和法国 | 德国确立起君主立宪制 |
A.A | B.B | C.C | D.D |
①英国“光荣革命” ②日本“明治维新”
③俄国农奴制改革 ④法国民众攻占巴士底狱
A.①③②④ | B.①④③② | C.①④②③ | D.①③④② |
材料一 19世纪60~80年代,英国进行了两次议会改革,基本实现了成年男子普选权,工人阶级最基本的要求终于成为现实。社会改革也如火如荼,政府用立法手段纠正了工业革命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政府通过《公共卫生法》《工人住宅法》《工厂与工作场所法》等法律,对工人的生活条件、劳动环境、工作时间等进行规范。英国一向不过问教育,甚至把学校看成是一种“产业”,放任自流让私人经营,使教育制度十分混乱,不能适应工业社会的需要。1870年,政府通过《教育法》,规定由地方政府建立学校董事会,负责筹建并管理公立学校,规定5~13岁的儿童必须上学。该法为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教育体系打下了基础。
——摘编自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
材料二 19世纪五十年代,日本在社会、政治和经济上都与十八世纪初的英国非常相似。这两个国家的社会都有现代特征:家庭制度都通过契约安排将个人与家庭分离,都有独特的单一继承人继承制度,都有一种阶级制度。甚至他们的政治制度也非常相似……然而,尽管日本当时已经拥有了日本奇迹的大部分基础,这可以用来解释日本的速度和成功的部分,但可以确信,如果没有“西方”来开放日本,或者没有西方科技体系的引进,日本就不会有工业资本主义的革命性发展。
——摘编自【英】艾伦·麦克法兰《现代世界的诞生》
(1)根据材料一、概括19世纪后期英国改革的内容及原因。(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日本近代化进行评价。
材料一 德雷德·斯科特案
黑人奴隶德雷德·斯科特随主人到过自由州伊利诺伊和自由准州威斯康星,并居住了两年,随后回到蓄奴州密苏里。主人死后,斯科特提起诉讼要求自己和家人获得自由,1846年斯科特在一个反对奴隶制律师的帮助下,向密苏里州法院起诉,最终败诉。1854年斯科特的律师将此案上诉到最高法院。1857年,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首席大法官宣读了判词,并获得多数法官的支持。
德雷德·斯科特上诉理由
他曾随主人在伊利诺伊州等地区居住过4年,伊利诺伊州的宪法禁止奴隶制。因此在此期间他应是自由人而非奴隶。依密苏里州的法律规定,任何被不正当奴役的奴隶均可为其获得自由而提出诉讼,包括黑人和白人。密苏里州处理自由诉讼的司法实践还表明,此类诉讼奉行“一旦自由,永远自由”的司法准则。
联邦最高法院判词
黑人(无论自由与否)并不包括在宪法中的“公民”一词中,因而不能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特权。因为殖民地时期以及独立革命时期,美国的公众舆论并不把黑人视为公民。《联邦宪法》通过以后,联邦国会的立法也从未把黑人当作公民对待。国会无权禁止合众国领土的奴隶制,从而剥夺合众国公民的“奴隶财产”。因此,国会通过的一切禁止奴隶制的法律都是违宪的。
斯科特不能因为在自由州和没有奴隶制的领地居住过而获得自由。
——摘编自张锡盛《德雷德·斯科特案及其背景述论》等
材料二 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中期的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重大事件
时间 | 事件 |
1862年 | 美国总统林肯签署《解放宣言》 |
1866年 | 美国通过宪法修正案,保障黑人的公民权利 |
1954年 | 美国最高法院在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中判决布朗胜诉 |
1955年 | 罗莎·帕克斯事件引起黑人“罢乘公共汽车”运动 |
1957年 | 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派遣军队护卫黑人儿童入读白人学校 |
1963年 | 马丁·路德·金在集会游行中发表《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 |
1964年 | 美国通过《民权法案》,废除种族隔离制度 |
注: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中原告布朗是名黑人,其女儿按照州法律规定只能去黑人学校,最终最高法院裁决布朗的女儿可以入读白人学校。
——据《中外历史纲要》(下)整理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该案件所体现出的美国社会政治的特点,并分析该案件的最终判决所带来的影响。(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美国的黑人民权改革。
材料 亚历山大二世即位来,即意识到司法体制变革的基础与改革农奴制的基础类似,不仅有合理的根源和“历史必要性”,而且合乎人道主义。在其推动下1857年到1861年开始了司法改革的准备工作。1862年,司法官谢·扎鲁德尼领导许多有知识和才能的法律学家参照欧洲的法律体系制定出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的改革方案,并向司法机关、大学及国外法学家征求意见。1864年11月由亚历山大二世批准并颁布了《司法条例》《法院侦查员条例》《民事诉讼条例》等法律,并逐步开始根据这些法律文件对俄国司法体制进行改革。改革使司法和行政相对分离,法院独立于行政机构,公民获得了“参政权、自由权和协政权”。当然,这些权利是有限的,司法改革不能允许政治权利和其他“参与到权力中”,但这是潜在承认未来政治权利的决定性一步,不过“自由权和协政权”可以通过新法院来具体充分地保障。
——摘编自王海军《西方法治在近代俄国的境遇—以1864年司法改革的法治目标为考查对象》
(1)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俄国司法改革的特点。(2)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析俄国司法改革。
第一条 | 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 |
第三条 | 天皇神圣不可侵犯 |
第四条 | 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依本宪法规定实行之 |
第七条 | 天皇召集帝国议会,命其开会、闭会、停会及解散众议院 |
第八条 | 天皇……于帝国议会闭会期间,可发布代法律之敕令 |
A.与英国政体的形式存在本质性区别 | B.政治转型具有浓厚专制色彩 |
C.天皇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政治工具 | D.明治维新基本脱离日本国情 |
A.推动日本工业取得迅速的发展 | B.有利于日本社会加速新陈代谢 |
C.为明治维新做了充分思想准备 | D.消除了封建观念对国民的影响 |
A.深受军国主义理念的影响 | B.适应了国家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
C.实现了日本教育的现代化 | D.促使统一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