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第一条废除包办强迫…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第二条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
第三条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七条夫妻为共同生活的伴侣,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八条夫妻有互爱互敬、互相帮助……为家庭幸福和新社会建设而共同奋斗的义务。第十七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
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年5月1日)
材料二 一则《群众日报》的报道
刘宗强和陈菊芳是包办婚姻,两人年龄相差很多……1952年5月,陈菊芳提出离婚,经区、乡人民政府调解无效,县法院便判决离婚了。刘宗强想不通,认为法院只根据陈菊芳说他年龄大,感情不合就判决离婚,是给“女二流子”撑腰,自己落了个人才两空。自己已是30岁的人了,只有七八亩地,没人肯嫁给自己,得打一辈子光棍了。听到宣传员宣传说“结婚要自找对象,男女恋爱自由”,他就一肚子气……向旁人唠叨说:“咱这庄稼汉一天到晚在地里忙,跟谁恋爱呢?难道跟棉花杆恋爱?跟镢头把恋爱吗?”离婚后洗衣做饭样样困难,他常常跺着脚说:“实行了婚姻法,把咱实行的连饭都吃不到嘴里,什么婚姻法?还不是整贫雇农的离婚法!什么婚姻法?还不是整穷人法!今后的男子又要受压迫。婚姻法就是妇女法。”
一一白若楠《陕西乡村民众对1950年<婚姻法>的误解透视》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以“新旧婚姻观念的碰撞”为题,写一篇历史短文。(要求:表述成文,叙述完整;立论正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条理清晰。)
A.基本清除封建习俗 | B.社会新风尚得到弘扬 |
C.人民实现当家作主 | D.男女的社会地位平等 |
材料一 民国初年北京政府顺应工商界的要求,先后制订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法规。据不完全统计,在北京政府时期颁布的76项经济法规中,内容包括工商矿业、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银行金融、权度、税则、经济社团等方面。张謇言:“当此各业幼稚之时,舍助长外,别无他策。而行此主义,则仍不外余向所主张之提倡、保护、奖励、补助,以生其利,监督制限,以防其害。”上述立法原则与经济政策导向在民初大体得到了遵循。后袁世凯时期,军阀派系争战不断,北京政府权威尽失,在经济法制体系建设方面乏善可陈,更遑论有长远规划与建设。
——摘编自张海鹏《中国近代通史》
材料二 1992年,我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以此作为改革目标。1993年修改宪法时,将1982年《宪法》第15条中“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市场经济的发展亟需商事立法的规范,自九十年代以来,商事立法驶入高速行驶的快车道”,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商事法律密集出台。经济法制建设的立法理念与市场经济观念高度契合,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立法理念基本被挤出立法过程。加入WTO为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经济法制与国际规则“接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世贸规则倒逼国内法制改革,我国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开展大规模修法和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涉及3000多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19万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摘编自陈甦《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与经济法制的互动发展》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民国时期经济立法与1992年以后中国经济立法的异同,并分析民国初年经济立法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1992年以后中国经济立法的影响。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对当前中国经济立法的认识。
A.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 | B.完善了公民的美育课程体系 |
C.重在营造改革创新的社会氛围 | D.助力了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 |
材料一 截至1953年12月中旬,全国已有多个地区先后分批展开了基层选举。广大干部深深地体会到了权力来源于群众的道理,在当选后不得不改变以前的工作作风,以积极的态度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深感各级政府确实是代表人民的政府,政府的权力也确实是由人民授予的,主人翁之感油然而生。妇女们对自己和选举的关系、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应有的权利有了进一步理解,纷纷反映:“现在在毛主席的领导下,我们和男人有同样平等的选举权利了。”
——摘编自周震《新中国第一次基层普选简析》
材料二 1979年和1980年全国人大对1978年宪法做了局部修改,解决了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党中央仍然认为,这样的修改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全面修改。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中央将向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关于不允许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也将在宪法上表现出来。邓小平的这个讲话,实际上为起草1982年宪法确立了指导思想。
——摘编自刘政《邓小平与1982年宪法的制定》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53年新中国第一次基层普选的直接目的,并说明这次基层普选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82年宪法制定的政治背景,并概括其历史地位。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民主与法制的关系的认识。
A.使依法治国成为宪法原则 | B.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
C.完成了中国民主法治建设 | D.体现了新中国民主法治建设艰难历程 |
A.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执政理念 | B.对公平和正义的不懈追求 |
C.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和谐统一 | D.捍卫权力制衡的司法体制 |
A.旨在宣传共产主义理想 | B.推动了传统美德的传承 |
C.有助于弘扬时代主旋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D.极力倡导健康生活风尚 |
A.保障了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 B.促进了基层民主的法制化建设 |
C.凸显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 | D.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
A.照搬了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 | B.是现代中国建设的经验总结 |
C.植根于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 | D.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