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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从13世纪中叶到15世纪下半叶,西欧民族国家如英、法、西班牙、葡萄牙等形成并得到巩固,政治权力逐渐集中到国王手中。在王权盛行的17世纪,国王利用手中的绝对权力不断发动战争。一些学者和思想家对战争与和平问题进行了研究,如被誉为国际法之父的格劳修斯强调国家主权,主张对战争行为进行限制。1618~1648年发生了席卷整个欧洲的三十年战争,战后缔结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认了国家主权、国家独立、维护和平、协商解决争执等一系列国际关系中应遵守的准则,使国际法摆脱了神学的束缚,宣告了近代国际法的产生。伴随着殖民扩张,国际法中所包括的思想和价值被欧洲列强带到世界的其他地方,但中国等亚非国家非但没有成为国际法体系中正常的平等一员,反而随着主权被侵害不断沦为殖民地或者半殖民地。

——摘编自周忠海《国际法史与国际法的发展》

材料二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宪章》等确定的不使用武力、民族自决、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法原则得到普遍接受,逐渐形成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一整套国际规则体系。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地位和作用不断上升,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修改、调整外国投资、开发和其他部分的国际法内容,国际法出现了一个新兴的分支——国际经济法。同时,从传统的国家领土逐步扩展到外层空间、海床洋底、南北极地甚至网络空间等、新涌现出诸如国际行政法、国际旅游法、核法和极地法等数十个新分支(部门法)。现代国际法越来越多地体现各国的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日益成为维护人类普遍价值和利益的法律秩序。

——摘编自盛红生《战后国际法体系演变与中国角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国际法产生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二战后国际法的主要变化。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国际法的认识。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欧洲的民族主义是在封建社会的母胎中孕育而生的。经济联系的日益紧密和对外竞争、扩张的逐步展开,迫切需要获得相应区域范围内政治力量的保护,以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的正常运转。物质的生产打破了地域的限制,精神的生产也将如影随形。在相互交往中,人们的忠诚对象由神圣的天国转为世俗的人间,人们开始认识、发现生存于其中的民族共同体,民族情感更为增长。人们在随后批判封建王朝国家的斗争中,还产生了民族国家即“祖国”意识,表达出对民族国家的热爱。近代民族主义作为理性的政治观念,为民族国家的构建提供了一种政治价值和观念符号。

——摘编自宋新伟《民族主义在近代西方的缘起和蜕变》

材料二   民族主义思潮源自近代西方历史文化语境,其在传入中国之后很快就成为思想家们忠诚信仰的理论来源。19世纪中叶以来,民族主义在西方逐渐成为具有侵略性的进攻武器,而中国则开始将其作为民族自立的依托。近代中国在它的旗帜下,以建立民族国家为历史使命,产生了颇具特色的民族主义理论。民族主义在近代中国的本土化历程伴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进化和丰富。梁启超等人鉴于传统中国积贫积弱的现实,认识到了改变文弱旧习、培养人民尚武精神、增强国力的重要性,提出按照军队操法重塑国魂,强调国家独立和自由胜于个人的独立与自由。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宣传者们是中西方思想碰撞中位于前沿的先驱,是中华民族走向现代的探索者和领路人。

——摘编自郭建民《民族主义的近代中国化:过程、特征与类型分析》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民族主义产生的条件。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民族主义中国化的主要内涵,并综合材料谈谈从近代中西民族主义形成与发展巾得出的启示。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