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古后期,西欧大学主要由学者们自发形成和组织,受救皇控制,50%以上集中于地中海沿岸的欧洲南部,其教学与研究以经院主义哲学为核心,辅之以医学、法律等专业学科。14—16世纪,国家或民族教会创办的大学迅速增加,许多城市也在原主教学校、法律学校等的基础上相继成立大学,其分布范围向整个欧洲扩展,希腊语、修辞学和文学等“博雅课程”被认为能“发展那些蕴涵于人身心之中的最高才能”,而日益受到重视。
——摘编自易红郡等《文艺复兴时期欧洲大学的变迁》
材料二 进入19世纪,西欧各国政府新创办了各类国立农学院、高等商学院及多科性技术学院等一批新大学,主要训练管理人员和科技人才,拿破仑还授予巴黎多科工艺学校“为了祖国的科学与荣誉”的旗帜。此外,企业家也创立或资助了一批大学,如欧文斯创办的曼彻斯特大学。牛津、剑桥、巴黎等传统大学在古典学科与神学之外,加强了对自然科学课程的研究。各大学相继设置了图书馆和实验室等研究设施。此外,大多数大学中兴起了诸如德意志“青年协会”式的学生组织,号召“民族团结”“为祖国服务”,反对犹太主义与斯拉夫主义。
——摘编自贺国庆《高等教育的重大转折——工业时代欧洲大学的变革》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阐述14—16世纪西欧大学新特点出现的历史背景。(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世纪西欧大学出现的新变化并评价其历史影响。
A.确定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 |
B.开创了通过国际会议解决国际争端、结束战争的先例 |
C.建立起以大国协调、欧洲均势为特征的国际关系体系 |
D.规定形成决议的“全体一致”原则难以履行国际责任 |
A.社会生活实现由神性到理性的转变 | B.专制王权日益阻碍着资本主义发展 |
C.欧洲民族意识加强和民族国家胜利 | D.宗教改革运动首先在法国揭开序幕 |
A.是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 B.解决了欧洲各国间的矛盾 |
C.开创了用会议形势解决国际争端的先例 | D.维护了欧洲各国的既得利益 |
A.是具有强制性的国际政治组织 | B.是美国称霸世界的政治工具 |
C.具有明显的帝国主义强权色彩。 | D.处理国际事务更具可操作性 |
A.国际规则影响中国外交运作 | B.宗藩外交体系开始受到冲击 |
C.近代外交意识推动爱国斗争 | D.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国力大增 |
材料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70年来,国际法体系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方面,国际法主体持续增加并日渐多元,国际法客体也不断扩大,一批国际法新分支陆续形成。国家权利义务范围也并行扩展;另一方面,国际法体系“从主权优先到人权优先”、“从同意导向到强制导向”以及“从整体性到分散性”的转变日趋明显。中国与战后国际法体系的互动始终是双向的,在国际法体系对中国的发展与崛起产生重要影响的同时,中国也以自身的能力和方式塑造着国际法体系。…中国推动国际法体系发展的具体路径应当是,通过从融入到参与、从主动到主导,最终实现从规则的“接受者”到规则“制定者”的身份转变。逐步引导改变不合时宜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推动构建新的国际法体系,在增进人类福祉的同时,有力维护中国自身的国家利益
材料二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强调,“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中国应当在变动的国际法体系和国际秩序中努力塑造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不再以“旁观者”而是以“融入者”的身份参与国际事务,积极面对以前可能并不需要直面的问题。应当重视构建新的国际法体系,把中国的合理权益和主张上升为新的国际法规则,将中国价值、法治观念和法律思想注入新的国际法体系。与此同时,在关注国际法理论和实践的过程中,中国国际法学者也应当立足中国、放眼世界,形成一套成热的、能够体现中国特色和增进中国诉求的国际法理论体系。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盛红生《战后国际法体系演变与中国角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二战后国际法发展的表现。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在国际法发展中中国做法的影响。
A.建立以大国协调和欧洲均势为特征的国际关系体系 |
B.此后欧洲国家间的重要战争以捍卫国家利益的名义发起 |
C.提出不兼并不赔偿原则并宣布侵略战争为反人类罪 |
D.建立起第一个由主权国家参加的政治性国际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