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背离了孙中山的民主宪政思想 | B.构建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政体 |
C.加快了训政向宪政过渡的步伐 | D.推动了近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
A.辛亥革命初衷被放弃 | B.对民主政治的追求 |
C.政党政治被立法认可 | D.民主政治体制完备 |
A.意在构建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合法性 | B.反映出国民党执政能力的提升 |
C.表明孙中山的宪政思想得到彻底执行 | D.标志政党政治在中国完全破灭 |
A.揭露了袁世凯破坏共和的阴谋 | B.讴歌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 |
C.激励了全国民众参与抗战热情 | D.批判了国民党倒行逆施的恶行 |
A.中国仁人志士效法西方建立政党政治 | B.中国政党没有明确的政治纲领和目标 |
C.中国政党的组建缺乏基本的历史条件 | D.各派军阀纷纷建立政党借此割据一方 |
A.一党专政、实行独裁统治 | B.通过党派选举之争、实行君主立宪 |
C.多党合作、建立民主政权 | D.尝试组织政党内阁、实行议会政治 |
材料一 《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皇帝有权颁布法律,发交议案,召集及解散议会,设官制禄,黜陟百司,编订军制,统帅陆海军,宣战媾和及订立条约,宣告戒严,爵赏恩赦,总揽司法权及在紧急情况下发布代法律之诏令。并且“用人之权”,“国交之事”,“一切军事”,不付议院议决,皇帝皆可独专。另外,又以附则形式规定,臣民有纳税、当兵、遵守法律的义务。在法律范围内,享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担任公职等权利和自由。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国务员(指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选)
材料三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必须负责将人民解放进行到底,解放中国全部领土,完成统一中国的事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材料四 宪法起草小组从1954年1月开始工作,到3月形成了中共中央委员会的宪法草案初稿,共历时两个多月,相比临时约法起草多了一个多月。1954年6月14日宪法草案公布后,全国人民进行了为期近3个月的讨论。根据《人民日报》的报道,全国人民参加讨论的人数共有1.5亿多人,在上海,全市627万人口中270万听到了有关宪法草案的报告,156万参加了宪法草案的讨论,提出了16.5万条意见和建议。1954年3月25日起全国政协组织了17个座谈小组进行了讨论,共讨论40多天,参加者500多人,开会260次。宪法学界编写了30多本小册子,全国各地成立了各种机构来引导宪法草案的讨论。这为人民更好地认识宪法打下了基础,树立了人们对最高规范的信心与内在认同,并以此为起点确立社会共同体的价值基石。
(1)依据材料一,指出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的局限性。
(2)依据材料二,说一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如何体现民主。
(3)依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说一说《共同纲领》诞生的条件。
(4)依据材料四,说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进步性,在起草过程上有哪些具体体现?
A.有效限制了袁世凯复辟行径 | B.体现“三权分立”的立法原则 |
C.说明民初法制建设缺乏经验 | D.彰显“主权在民”的政治理念 |
条例 | 主要内容 |
第4条 | 国民党将治权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等五项,付托于国民政府总览而执行之 |
第5条 |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指导监督国民政府重大国务之施行 |
第6条 |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之修正及解释,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议决之 |
A.国民政府执政能力得到提升 | B.国民党意在实行“一党专政” |
C.政治民主化取得阶段性成果 | D.孙中山宪政思想被完全继承 |
A.为军阀操控政府创造了条件 | B.严重破坏了分权制衡机制 |
C.政府政策难以得到有效贯彻 | D.内阁的运行缺乏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