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战国时期出现考核官员的“上计”制度,主要考核仓库存粮、垦田数、户口、赋税数及社会治安等内容。秦代的政绩考核更加完善,对各级官员都要考核,制定了《课律》等法令,以考课结果的优劣来决定对官员的赏罚黜陟。汉代在继承秦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对官吏的考核,逐渐形成了两个方向的两个考绩系统制度。一是纵向的,即中央考核郡、国,郡、国考核县,县考核乡、里、亭,称为“上计”制度;二是横向的,即中央各部门的卿令,地方的郡、国、县的长官各课其掾吏属官,称为“考课”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升降赏罚的依据,考课由丞相和御史大夫两府主管。
——摘编自刘承《中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材料二 较能体现宋朝官吏考课制度特点的,一为考课法,二为磨勘法。考课法,是指官员在任职期间的考评。每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神宗元丰年间,采取“四善三最”之法考核地方州守县令。“四善”是“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所称、恪勤匪懈”。“三最”是“狱讼无怨、催科不扰为治事之最;农桑垦殖,水利兴修为劝课之最;屏除奸盗,人获安处,振恤困穷,不致流移为抚养之最”。磨勘法在考课法的基础上形成,所有文武官员,凡经过三年和五年规定的年限,都可以申请叙迁。故当官只要任内不发生过错,到年限便可升迁,这就使许多官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使考课实际上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摘编自赵玉霞《中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述评》
(1)据材料一,概括战国至秦汉官员考核制度发展的特点。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宋代的官员考核制度。
A.体系完整,垂直管理 | B.以卑察尊,以轻制重 |
C.动态监察,独立弹劾 | D.重上轻下,强干弱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