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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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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明代官员考核方式主要包括“考满”和“考察”,前者属于对官员个体的个性化考核,后者属于对官员群体的全面性考核。“考满”,是针对每一位任职到一定期限的官员进行的一般性考核,主要是考核官员的从政资历和任期政绩,“考满之法,三年给由,曰初考,六年曰再考,九年曰通考,依《职掌》事例考核升降”,具体办法是三年一考,三考为满,考满之日,有司量其功过,分出等次,以此为据决定该官员之去留升降。“考察”,是定期对大明王朝所有官员开展考核,可以说是“全覆盖”——“通天下内外官计之”。

——摘编自徐佳《明代官员考核制度及其启示》

材料二   清代对文职官员的考察分为“京察”和“大计”。考察京官叫“京察”,考察外官叫“大计”。“京察”和“大计”皆三年一举,考察内容分为四个方面,即守(操守,有清、谨、平之分)、才(才能,有长、平之分)、政(政绩,有勤、平之分)、年(年龄、有青、壮、健之分)。经考核后,一般合格者照旧叙用,不合格者则予以处分(罚俸、降级或革职)。此外,还有所谓“六法”:一日不谨,二曰罢软无力,三曰浮躁,四日才力不及,五曰年老,六曰有疾。在“京察”和“大计”中,皆根据所属官员的情况,如有上列情形之一者则“按其实而劾之”,经最终复核后则给予不同的处分。贪官和酷吏则不属六法范围,可直接特参。

——摘编自朱绍侯等《中国古代史》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清时期官员考核制度的特点及主要发展趋势。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明清时期的官员考核制度。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