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欧洲法律体系都是罗马法的延续 | B.欧洲法律体系并非都源于罗马法 |
C.地理环境决定了法律体系的特点 | D.罗马法具有超越时空的重要意义 |
A.以实现欧洲统一为主要目的 | B.为推翻君主制度而寻找依据 |
C.借罗马法构建新的社会秩序 | D.实现了人人平等和公正至上 |
A.是否受到罗马法的影响 | B.地理环境的决定性因素 |
C.各自历史与文化的不同 | D.对法律精神的区别理解 |
A.体现三权分立的原则 | B.保障多党轮流执政 |
C.维护议会至上的权力 | D.蕴含人文主义精神 |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并说明其影响。
(2)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不同之处,并分析造成不同的主要原因。
(3)综合以上材料和问题,谈谈你对法律体系的认识。
A.是近代欧洲大陆国家法律的基础 | B.为欧洲近代社会确立了行为规范 |
C.所维护的民主制度历史影响深远 | D.不断地改变了欧洲历史发展方向 |
A.债务奴役制正式被废除 |
B.平民在斗争中取得了一定胜利 |
C.贵族失去了司法垄断权 |
D.平民开始登上国家的政治舞台 |
A.罗马帝国的不断扩张 | B.平民和贵族矛盾尖锐 |
C.罗马法发展为万民法 | D.国际交往的日益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