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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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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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764年7月,意大利人贝卡里亚提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材料主要体现的近代西方法制特征为(     
A.无罪推定原则B.社会契约思想C.法律平等精神D.审判公正原则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从西汉起儒家的法律思想被奉为正统。不过儒家虽然主张礼法并用,但在他们眼中,礼与法不是半斤八两,中国封建法制的实际情况是“礼治”长期占主导地位。儒家认为刑罚必须以礼德为依据,以伦理为统率,刑罚只能惩罚于犯罪之后,而德教却能“止邪于未形”,患于未然,主张先教后诛,反对不教而诛。这套主张后来成为封建统治者统治人民的基本方法。最初,刑起于兵,后来有了法,但主要还是刑法,人们一谈起法就很自然地与刑罚联系起来。平民百姓都谈法变色,视诉讼为畏途。儒家在法与人的关系上,认为政事的兴废、法制存亡,全系于当权者是否贤明。法家虽然反对“人治”,可是,他们又主张“法自君出”,最终还是没有跳出“人治”的窠臼。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强化,法自君出被视为天经地义。

——摘编自刘新《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材料二   古希腊、古罗马的法律是在经济发展、氏族纽带被冲破的前提下,由于外来平民与本国贵族的激烈斗争,迫使贵族不断让步,被迫妥协而产生的。罗马不仅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而且将法治的精神贯穿于整个体系之中。他们很早就把法律作为一门学问来加以研究,从而产生了一代又一代法律思想家。随着启蒙运动的深入和世俗君权的膨胀,思想家们在驳斥教权专横的同时,对世俗专制也展开了毫不妥协的抨击,批判的焦点大都集中在专制、人治上。公元392年,狄奥多西皇帝颁布法令,正式立基督教为罗马国教。自此,世俗社会的制定法不仅要体现和服从永恒的自然法,还要体现和服从上帝的神法。西方法律文化作为一种传统的私法文化,其法典中大量的关于刑事内容的规定被民法化了,西方的公法也具有强烈的私法化的倾向。

——摘编自于力军《中西法文化差异与中国法文化现代化》

(1)根据材料一概括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特征。
(2)根据以上材料指出西方法律思想与中国法律思想不同之处,并结合所学分析形成不同的原因。
2024-02-19更新 | 22次组卷 | 1卷引用:安徽省滁州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测试历史试卷
3 . 在历史进程中,法制发展与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成文法传统源远流长,从《法经》到《唐律疏议》,再至《大清律例》,一脉相承,沿革清晰。除律外令,格、式、典、敕等也是国家制定法的重要形式,这些法律形式虽名称不一,但在法的效力训练上基本相同。都是由皇帝和中央最高权力机构发布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至上的皇权和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统治者采用各种手段强化政治控制,侵犯皇权和国家利益的行为是重点打击对象。因而以想患为目的的刑法被特别强调,刑法体系既发达又严密。对维护封建统治作用不大白民事行为。统治者则不够重视,因此国家制定的法律中涉及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较少。

——摘编自王谋寅《论中国古代法律秩序的特征》

材料二   在西方社会,“法”这个东西是个很庄严神圣的东西,甚至经常会与上帝制定的某些神圣白法则密切相关。这种法则对人的约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西方法律制度下,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勇法系,传统上都是注重审判轻视调解,这和他们“追求精确、不怕对抗”的思维习惯是一致的。凡是纠纷就一定要弄出个准准确确的“对”和“错”来!只是到了最近30年,诉前调解也开始逐渐增多。西方文明作为微观文明,首先把人从自然界分离出来,建立了一套独立于自然界,完全约束人类的规则,这就是法律。另一方面,西方文明注重精确,因此设计了大量的精细的法律条文,并且作为自己行为的依据,这就形成所谓的“契约精神”,可以说,西方人是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非常精确地生活在世界上的。

——摘编自《文明的差异之道德与法律》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别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和近代西方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中国古代法律和近代西方法律不同特点的形成原因。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法律宣教在历朝历代的不断重视下,逐渐形成了其特有体制与独特优势,有效促进了法律知识的普及与伦理教化功能的实现。简单的生产生活方式只需简单的法律法令即可,因此.中国古代的法律宣教,便遵循这一“简本普及”传统。具体实施中,针对儿童有注重教化的“蒙学教育”;针对德高望重之人.有隆礼重德的“乡饮酒礼”;针对官吏,有朝廷重视的“明法律令”。自战国以来,法律考核在商鞅的主张下极其严苛,掌法官吏在回答其他官吏或百姓的咨询时,必须按法定程式回答。此外,明清两代都规定百官必须熟读法律,京师内外各部门官吏都要接受其上司的法律考核,倘若不能通过则受到惩罚。

——摘编自谢宝仪《中国古代法律宣教制度的优势与当代借鉴——以基层普法为视角》

材料二   中国古代皇帝既是口衔天宪的最高立法者,还是最高的司法权威。而西方从古希腊起,不同的权力中心同时共存有很长的历史,因此.西方法系总体上是由多个法律体系组成的组合性系统。在法律结构方面.古代中西方法律都在奴隶制和封建制下维护不平等的身份等级秩序;但西方法律传统在文艺复兴及近代法律变革之后,出现了平等化、非歧视化的浪潮。在法治终极目标方面,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注重实质正义的实现,以结果平等、社会关系和谐为目标;西方法律传统则注重程序正义,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是其主要的目标实现方式。在法治认识论方面,中国古代个人依附在家庭和国家之下;西方法律传统更看重个人,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是法律关系的基石。在国家与社会的治理模式方面,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提倡德主刑辅、礼法并重、宽猛相济;而西方法律传统特别是中世纪以降,长期采取宗教至上、法律为辅的社会治理方式。

——摘编自冯玉军《中西法律文化传统的形成与比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宣教制度的主要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西方法律的主要不同点,并说明其历史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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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明太祖朱元璋重视总结历代法制的经验,把法律看做“防民之具、辅治之术”。他命人制定《大明律》,按六部体制分成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加上卷首的名例律,共七篇460条,无论形式与内容都较唐宋律有所改进;并宣布该法为祖宗成法,“一字不可改易”。作为补充,朱元璋根据“刑乱国用重典”的思想,亲自编订《大诰》四编,其中汇编了以酷刑惩治官民过犯的案例,以及各种峻令和训诫。此外,他还下令将《大诰》作为国子监学和科举考试的内容。在乡里则由塾师教授《大诰》,每于乡村节日聚会之处,派专人讲授。

——摘编自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7卷)》等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

20世纪
五六十年代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
20世纪
七八十年代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20世纪
九十年代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
21世纪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5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明初的法律制度。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不同之处。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指出新中国民法典最终形成的条件?
(4)综合上述材料,谈谈明代到新中国法律的编纂给我们的启示。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英国“光荣革命”(实际是一次政变)大概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设计。它在一个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这大概是改造专制制度以进行制度创新,摆脱专制的革命循环走向长治久安的最完美的例子。这个例子对中国有意义,而美国在英国民主制度的基础上发展民主制度的历史对中国意义不大,因为中国不是像美国这类“没有历史的国家”。

——摘编自杨小凯《中国政治随想录》

材料二   美国的共和政体吸收了雅典民主的理念,保障“人民”对政府的参与、信任和制约,意在追求“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它用代表制改造了罗马的公民大会,使之成为“委托一代理”的“间接民主”机构。它借鉴了君主制的长处,强化了行政权的功能和作用,并将它赋予单独一个人行使。同时,美国的建国者还从历代的分权理论和制度中获得借鉴,把它加以改造,转化为一种复合的分权和制衡体制,以防止政府某一分支侵夺或垄断权力,从而保证“有限政府”理念的实现。总而言之,美国的共和政体在一定意义上是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结果。

——摘编自剑鸣《“共和”与“民主”的趋同——美国革命时期对“共和政体”的重新界定》

材料三   1978年至1992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重要法律230多个。其中主要包括《宪法》(82年修订)《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还包括商标法、专利法、森林法、民法通则等一大批用以维护社会生活基本秩序的法律法规,社会基本秩序得以恢复。特别是“八二宪法”的制定和颁布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法治发展奠定了基本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出现第二个立法高峰。这一时期大批用来调整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纷纷出台。仅19931994两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经济方面的法律就有公司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这一工作到上一世纪末基本完成,也就是说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用以规范、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框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光荣革命”后开创的完美政治设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美国共和政体“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表现。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改革开放后两次立法高峰的特点及其原因。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