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无罪推定原则 | B.社会契约思想 | C.法律平等精神 | D.审判公正原则 |
A.体现出公平理性的立法原则 | B.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
C.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 | D.标志英国法制社会的建立 |
材料一 夏商西周时期的“先王”们都是“议事以制,不为刑辟”,他们“临事制刑,不豫设法”的做法,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把法的历史推进到成文法时代。春秋时期人们频繁地引用典、制、常、则等法律形式,说明他们的时代不存在大规模的法典。到了战国时代,平民数量急剧上升,在社会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平民已经有了诉讼的要求,在这样的时代,法治思想就不应再表现为当政者的“临事制刑”,而应当是事前“为刑辟”,制定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形式较为统一的成文法便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摘编自徐祥民《法家的法律思想研究的历史、现状和意义》
材料二 秦朝的法律制度已初步确立了我国古代各项法律的原则。经过两汉以及魏晋南北朝的发展,至隋唐时,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日臻成熟,体系日益完备,《唐律疏议》的颁布代表着中华法系的完备——以《唐律疏议》的完成为标志,儒家学派的某些基本主张被精巧地纳入成文法典之中,此时法律便与儒家思想的“礼”完美结合,以礼为主,出礼入刑,礼法合一,体现了刚柔相济的管理模式。基于宗法家庭观念长期作为社会发展的主导思想,“礼”作为民间的风俗习惯在寻常百姓中发挥着重要的规范作用。“法治”维护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礼制”则成为维护这个政体的社会基础。
——摘编自陈栋良的《传统中华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
材料三 美国宪法虽然产生于独立战争的革命胜利之后,但它深受英国及欧洲大陆启蒙思想的影响,是最先以成文法的形式将启蒙思想家的理想宪政化的楷模;同时也是对美国人民宪政实践的总结,并且随着社会变迁而不断完善和发展。美国宪法的创制与实施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宪政文化,其规定的政权组织形式典型地体现了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组织原则,有关公民权利的宪法修正案即人权法案反映了权利至上、公权力依程序行使的法治原则。用宪法形式确立的美国式的三权分立制衡的政治架构和宪政运作范式,是对西方法制观念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具有其独特的法律文化意义。
——摘自季金华、金成富《美国宪法的成长及其法律文化意义探析》
(1)根据材料一、二,说明先秦至隋唐时期中国法律的演变趋势,并分析这种趋势的成因。
(2)根据材料三,概括美国宪政的原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美国宪政原则的实践。
中国 | 西方 |
公元前536年,《铸刑书》: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引发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 公元前450年左右,《十二铜表法》:标志罗马成文法的诞生;打破贵族对法律的垄断,一定程度上维护平民的利益。 |
公元7世纪,《唐律疏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是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 公元6世纪,《罗马民法大全》:蕴含平等、公正、保护私有财产等内容,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 |
1374年,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 | 1215年,英国《大宪章》:确立法律至上、王权有限的原则 |
1646年,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以德教化,以刑粥教”,要求立法用刑宽严适中。 | 1689年,《权利法案》: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主权在民、平等自由为原则,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 |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是联邦制共和国,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 |
A.程序公正原则 | B.疑罪从无原则 |
C.民主权利原则 | D.权力制衡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