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题型:论述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87 题号:21636696
【中外法律制度】
中国西方
公元前536年,《铸刑书》: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引发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公元前450年左右,《十二铜表法》:标志罗马成文法的诞生;打破贵族对法律的垄断,一定程度上维护平民的利益。
公元7世纪,《唐律疏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是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公元6世纪,《罗马民法大全》:蕴含平等、公正、保护私有财产等内容,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
1374年,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1215年,英国《大宪章》:确立法律至上、王权有限的原则
1646年,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以德教化,以刑粥教”,要求立法用刑宽严适中。1689年,《权利法案》: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主权在民、平等自由为原则,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是联邦制共和国,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
根据材料并结合中外法律知识,自拟一个论题,并进行简要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表述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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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孔子认为社会治理需要等级秩序的建立和现国,唯有兴礼治,法的刑罚功能才能发挥,才能将国家、社会、家庭中的长幼、尊卑关系延续下去而不致紊乱。《论语子路》云:“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这一思想经汉代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吸收改为具有神秘主义倾向的“主刑辅”论。《汉书董仲舒传》云:“阳为德,阴为刑,”董仲舒既重视德的教化,也主张在“大德小刑”原则指导下刑罚的造用,德刑并举、重德轻刑的正统“礼治”思想由此发展形成,理学将儒家纲常理论提升至具有先验性特质的“天理”高度,将礼法结合的共同体思想贯彻于“德礼政刑”“相为表里”的治国策略。可以说,中国古代法治观是以“礼法合一”为核心范畴的“混合法”的思想理论与实我活动的集合。

——摘编自李墨《儒家伦理法:中国古代法治观的核心范畴》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述古代中国法治观的特点。(要求:特点概括准确,持论有据,论述充分,逻辑清晰。)
2021-12-18更新 | 191次组卷
论述题 | 适中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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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礼法合治”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在长期的实践中经过反复检验而形成的治国理念,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礼法合治”思想是中华民族治国理政的宝贵结晶,对当代社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礼法合治”思想推翻了礼治与法治的敌对状态,开创了礼治与法治、道德教化与刑罚惩罚相统一的理念,为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提供了理论依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摘编自马伟霞《中国传统“礼法合治”思想及其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启示》

结合材料和所学中国史相关知识,围绕“礼法合治”自行拟定一个论题,进行阐述。(要求:主题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不得照抄材料原文)
2021-12-18更新 | 301次组卷
论述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五卷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其内容特别重视“孝”,要求维护“孝”的律文有几十条。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

——据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整理

材料二:南宋年间一出典人想在土地典出多年后以原价赎回,而求赎时货币已大为贬值,典主不同意,因而成讼。当时法定必须采用纸币交易,法官胡颖判曰:“法意、人情,实同一体,徇人情而违法意,不可也;守法意而拂人情,亦不可也。”于是判决出典人以出典时的铜钱回赎。

——译自《名公书判清明集》


根据材料自拟一个论题,并结合中国古代史相关知识予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达清晰。)
2023-12-27更新 | 93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