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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6 道试题
1 . 社会政治制度的发展、演变,丰富了人类文明的内涵。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自古皆封建诸侯,各君其国,卿大夫亦世其官……其后积弊日甚,其势不得不变。于是先从在下者(平民)起 ……此已开后世布衣将相之例 ……秦皇尽灭六国以开一统之局 ……下虽无世禄之臣,而上犹是继体之主(最高统治者仍由王族世袭)也。汉祖以匹夫起事,角群雄而定一尊。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 ……天下之变局,至是始定。

——赵翼《廿二史札记》

材料二 1781年经13州批准的《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生效,标志着美国成为一个邦联制国家。它规定:“各州均保留其主权、自由与独立。”但实践证明了它的不可行性,美国迫切需要新的政治制度挽救国家。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完成了这一历史使命。它创造了一种新的政治制度模式,即联邦制。明确提出了新的中央政府即联邦政府与州政府行使权力所遵循的四条基本原则:分权原则、共有权原则、权力禁区原则、宪法至上原则。1788年,新宪法经各州批准生效。至此,联邦制在美国正式确立。这一制度被人们认为是“自由和绝对统治之间最成功的调和。”

——摘编自张定河《美国联邦制的基本原则及其历史演变》

材料三 回溯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进行了百折不挠的斗争和艰难探索,但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真正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 ……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的民主制度不断健全, 民主形式日益丰富,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


(1)据材料一,说明“天下之变局”是指什么?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由西周至秦汉国家政治体制发生的变化。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1787年宪法确立的联邦制是“自由和绝对统治之间最成功的调和”。
(3)依据材料三,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特点。
2023-07-26更新 | 43次组卷 | 1卷引用:安徽省合肥市六校联盟2022-2023学年高一下学期期末联考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明太祖朱元璋重视总结历代法制的经验,把法律看做“防民之具、辅治之术”。他命人制定《大明律》,按六部体制分成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加上卷首的名例律,共七篇460条,无论形式与内容都较唐宋律有所改进;并宣布该法为祖宗成法,“一字不可改易”。作为补充,朱元璋根据“刑乱国用重典”的思想,亲自编订《大诰》四编,其中汇编了以酷刑惩治官民过犯的案例,以及各种峻令和训诫。此外,他还下令将《大诰》作为国子监学和科举考试的内容。在乡里则由塾师教授《大诰》,每于乡村节日聚会之处,派专人讲授。

——摘编自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7卷)》等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

20世纪
五六十年代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
20世纪
七八十年代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20世纪
九十年代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
21世纪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5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明初的法律制度。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不同之处。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指出新中国民法典最终形成的条件?
(4)综合上述材料,谈谈明代到新中国法律的编纂给我们的启示。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明太祖朱元璋重视总结历代法制的经验,把法律看作“防民之具、辅治之术”。他命人制定《大明律》,按六部体制分成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加上卷首的名例律,共七篇460条,无论形式与内容都较唐宋律有所改进;并宣布该法为祖宗成法,“一字不可改易”。作为补充,朱元璋根据“刑乱国用重典”的思想,亲自编订《大诰》四编,其中汇编了以酷刑惩治官民过犯的案例,以及各种峻令和训诫。此外,他还下令将《大诰》作为国子监学和科举考试的内容。在乡里则由塾师教授《大诰》,每于乡村节日聚会之处,派专人讲授。

——摘编自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7卷)》等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

20世纪五六十年代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

20世纪七八十年代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20世纪九十年代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

21世纪

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明初的法律制度。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不同之处。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指出新中国民法典最终形成的条件?
2023-01-08更新 | 77次组卷 | 1卷引用: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联考历史试题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鸦片战争以来,学习西方法律逐渐成为当时朝野上下的基本先识。 1903年,清政府特设修订法律馆,委任沈家本伍廷芳为修律大臣,主持修订法律之事,力图“参酌各国法律”,订立“务期中外通行”之法律。在沈家本的主持下, 当时翻译的各国法律包括法、德、日、奥地利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民商事法律以及英美的公司法;民商法学论著则以日本居多,清末的法政学堂也大多聘请日本人担任教席。少有中国学者独立研究的论著,即便有个别中国学者完成的论著,也多属于外国民商法的介绍。清末以来移植大陆法系民商法,主政者也考虑到中国自己的国情,尤其是在亲属法和继承法以及物权法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当时中国的具体情形,保留了一些反映当时国情的制度。但是,总体上看,清末民商事法律制度及其民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还是仿效德、日等西方法律的结果,是一种“拿来主义”的策略。

——摘编自柳经纬:《回归传统百年中国民法学之考察之一》

材料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事立法最具标志性意义的是以下四部法律:一是1986年《民法通则》,确立了民事行为和民事权利保护的基本规则;二是1999年《合同法》,实现了我国合同立法的统一化、体系化与科学化,构建了市场交易的基本规则;三是2007年《物权法》,构建了我国产权制度的基本框架,有力地维护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市场的正常运行奠定了法律基础;四是2009年《侵权责任法》,构建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科学合理的侵权法体系和规则。最高立法机关还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公司法》《保险法)等民商事法律。不论是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以及人格权法等基本民事制度,还是民法方法论,相关基础理论研究都进步迅速,民法著述更是汗牛充栋,蔚为壮观。在短短的四十年内,我国民事立法走过了西方数百年的法治发展道路,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摘编自王利明:《中国民法学七十年:回顾与展望》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民法学发展的原因,并予以简要评析。
(2)根据材料二,概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法学发展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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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的演进轨迹有自己的特色。宗法家族社会的发展,是“礼治”的坚实基础;而集权官僚政体的巩固与壮大,则继续呼唤着“法治”。秦律规定:“父盗子不为盗”,“子告父母,告者罪”。西汉以后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和法家化表现为确立族权本位(礼治)与皇权本位(法治)的双向法统。《唐 律疏议》开宗明义在“名例”篇的序言中宣布:“德礼为政教之 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中国古代最具代表性的法典凡涉及民事纠纷、经济权益,国家均视为“细故”,尽量用调解而非法律解决。

——摘编自武树臣《法家法律化通论》

材料二   1902年沈家本被清廷任命为修订法律大臣,他力主“变法图强”,近可以收回治外法权,远可以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他确定了以“参考古今,博稽中外”为修律指导思想,起草新式法律《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商律草案》 《国籍条例》 等,基本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由他制定的《破产律》完全抄自日本破产法,但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和运行机制产生严重抵捂而流于具文。他还亲自编译教材,创设法律学堂,造就司法.人才。晚清政治改良的最终失败,使修律与司法改革未能达到预期结果,但却推动了近代法律的转型发展。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法律转型》

材料三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1982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摘编 自李正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史(1949~2019)》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建设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法律建设的新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成立后法律建设的意义。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律家群体的构成既有政治家、司法官员、在法律研究领域著书立说的律学家,还有经学家。两汉律家辈出,研究律学之风盛行。西汉开国元勋之一的萧何,出身于“刀笔吏”(法律官吏),爱好法律并具有极高的法律素养。魏晋时期,律学地位和经学同等重要,成为并立的学府,官府设立“律博士”,开创了律学专门学府的先例。经过之前近七百多年的学术积累,律学发展到唐代已经完全成熟,《唐律疏议》就是由唐代一批对法律有研究的社会精英,如长孙无忌、褚遂良等编纂。隋唐时期,中国律学著作为日本学者所广泛引用,在日本保留至今的法律文献中,可以看到一些唐代民间律家的活动印记。宋朝时,不仅各代皇帝精通法律、重视法律,士大夫阶层也都是具有极高法律素养之人。明清时期,统治者不仅要求对国家法典《大明律》和《大清律例》进行全民讲读,也对私家注律更加重视,律学著作的种类达到了中国历史之最,律家的人数与创造力也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水平。

——摘编自何勤华《以古代中国与日本为中心的中华法系之律家考》

材料二   西方法律文化的传入肇始于鸦片战争之后。以留学归国的法政留学生为主体,以本土法律教育培养的法政人才为补充,形成了我国第一代职业法学家群体。他们以兼通中西法律的学术背景为出发点,从世界法律发展的最新趋势着眼,以现实批判的精神,反思当时的法律教学和学术研究,提出了一些思想观点和实际的改进方案。

近代职业法学家群体,以在朝官员或在野学者等不同身份,穷毕生所学投身到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洪流之中。在历届国家政权的主持下,构建起一套近代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与当时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相比具有一定超前性的法律制度,现代的法律理念也随之传播衍生。

——摘编自刘宝东《职业法学家群体与近代中国法制转型》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律家群体的特点并分析其社会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近代职业法学家群体形成的历史背景并简述其贡献。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的认识。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