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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 道试题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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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与教化相辅相成,是国家的治理工具。阅读下列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婚姻”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大事。

《礼记坊记》载:娶妻不娶同姓。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藩。

《礼记郊特牲》载:取(娶)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

[附远,通过联姻与血缘关系远的异姓贵族建立姻亲关系;厚别,即严格别于同宗]

《诗经齐风南山》载: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西周确立一夫一妻制,嫡,正妻,与庶相对]

《周礼地官媒氏》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

休妻的理由有“七出”,但有“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无娘家可归的),不去;与更三年丧(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材料二 在法学家们看来,妇女需要保护,立法者应该通过法律正式为没有权利的妇女开辟出一片私人空间,这种保护必须放在家庭环境中。《拿破仑法典》确定妇女在婚后取得其丈夫的国籍,这使得妇女与国家之间变成一种间接关系,因为妇女的国籍取决于她的丈夫是哪国人。妇女没有财产控制权,即使她在婚约中专门约定了她对嫁妆的使用权,她的丈夫也仍然有权对其管理。妇女不能在法庭上进行诉讼或充当证人,也不能为出生、死亡、婚姻等民事行为作证,(这些内容在罗马共和国晚期的妇女身上也有体现)。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妇女时刻受控于父辈、兄弟和丈夫,没有选举权,没有裁判权,不能在法庭上发言,甚至无权参与公共生活,除非她们在个别情况下被气得不行而不得不有所表达:而在周围人看来,这也是令人吃惊、骇人听闻的。《拿破仑法典》为财富的统治和个人的成功扫清了道路,恢复了家庭的秩序,确保了世袭财产的安全,引导着一个充满活力的、勇敢无畏的男性为标志的变动时代。但现在有的史学家提出,它对妇女而言,也许是一种倒退。

——邦妮史密斯《改变生活:18世纪以来的欧洲女性史》

材料三 毛泽东主席在新中国成立之初说过“《婚姻法》是有关一切男女利害的、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国家的根本大法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曾被外国学者誉为新中国“恢复女性人全了的宣言”。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保证执行婚姻法给全党的通知》,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作出《就有关婚姻法施行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51年10月下旬,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署等19个单位派人组织中央检查组,进行历时两个月的检查落实。自1950年至1953年,以报纸、刊物、画报、连环画、报告、座谈、广播、说唱、戏剧、幻灯、电影等方式展开宣传,将此项内容作为土地改革基础上进行的进一步肃清封建残余和建立新的社会生活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上册)


(1)我国古代婚姻法律制度的萌芽及发展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密不可分。依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理解。
(2)简述拿破仑法典与罗马法之间的关系。为什么说“它对妇女而言,也许是一种倒退”?
(3)根据材料,归纳《婚姻法》实施过程的特点。简要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发展的过程。
2022-02-27更新 | 119次组卷 | 2卷引用: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单元测试)-高中历史备课精品导学案+单元测试(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北京专用】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