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材料一:君上大权:(计14条)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解散议院之权;…发诏令筹措必须之财用……。
——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二、三指出三部宪法内容和立法思想的不同点。
材料四 中国古代并无现代意义的民法,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1908年始编纂民法典,引进了西方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编纂方法,于1910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但未及正式施行。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
(2)依据材料,概括《大清民律草案》的特点及“未及正式施行”的直接原因。
材料五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民法典起草工作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试拟稿)》,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以上只是表面原因,关键原因则是不具备其赖以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制定民法典的设想》等
(3)概括两次民法典起草工作中断的原因。
材料六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4)依据材料,归纳改革开放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这一历程反映怎样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我国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材料一“婚姻”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大事。
《礼记•坊记》载:娶妻不娶同姓。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藩。
《礼记•郊特牲》载:取(娶)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
[附远,通过联姻与血缘关系远的异姓贵族建立姻亲关系;厚别,即严格别于同宗]
《诗经•齐风•南山》载: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西周确立一夫一妻制,嫡,正妻,与庶相对]
《周礼•地官•媒氏》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
休妻的理由有“七出”,但有“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无娘家可归的),不去;与更三年丧(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材料二 在法学家们看来,妇女需要保护,立法者应该通过法律正式为没有权利的妇女开辟出一片私人空间,这种保护必须放在家庭环境中。《拿破仑法典》确定妇女在婚后取得其丈夫的国籍,这使得妇女与国家之间变成一种间接关系,因为妇女的国籍取决于她的丈夫是哪国人。妇女没有财产控制权,即使她在婚约中专门约定了她对嫁妆的使用权,她的丈夫也仍然有权对其管理。妇女不能在法庭上进行诉讼或充当证人,也不能为出生、死亡、婚姻等民事行为作证,(这些内容在罗马共和国晚期的妇女身上也有体现)。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妇女时刻受控于父辈、兄弟和丈夫,没有选举权,没有裁判权,不能在法庭上发言,甚至无权参与公共生活,除非她们在个别情况下被气得不行而不得不有所表达:而在周围人看来,这也是令人吃惊、骇人听闻的。《拿破仑法典》为财富的统治和个人的成功扫清了道路,恢复了家庭的秩序,确保了世袭财产的安全,引导着一个充满活力的、勇敢无畏的男性为标志的变动时代。但现在有的史学家提出,它对妇女而言,也许是一种倒退。
——邦妮•史密斯《改变生活:18世纪以来的欧洲女性史》
材料三 毛泽东主席在新中国成立之初说过“《婚姻法》是有关一切男女利害的、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国家的根本大法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曾被外国学者誉为新中国“恢复女性人全了的宣言”。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保证执行婚姻法给全党的通知》,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作出《就有关婚姻法施行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51年10月下旬,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署等19个单位派人组织中央检查组,进行历时两个月的检查落实。自1950年至1953年,以报纸、刊物、画报、连环画、报告、座谈、广播、说唱、戏剧、幻灯、电影等方式展开宣传,将此项内容作为土地改革基础上进行的进一步肃清封建残余和建立新的社会生活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上册)
(1)我国古代婚姻法律制度的萌芽及发展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密不可分。依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理解。
(2)简述拿破仑法典与罗马法之间的关系。为什么说“它对妇女而言,也许是一种倒退”?
(3)根据材料,归纳《婚姻法》实施过程的特点。简要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发展的过程。
变迁的宪法
宪法 | 简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 主要内容(节选)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 第六条 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 |
1988年宪法修正案(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 修改的主要内容: (1)将宪法第十一条中原先规定的“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修改为“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受国家保护,国家对私营经济进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2)针对土地使用权问题,修改后的规定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买卖、侵占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 |
1993年宪法修正案(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 修改的主要内容: (1)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坚持改革开放”等提法写进宪法序言。 (2)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用“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取代“国营经济”“国营企业”。 (3)删去“农村人民公社”的提法,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法律地位. |
2018年宪法修正案(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 修改或增加的主要内容: 第三十二条“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后加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第三十六条“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第三十九条“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修改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第四十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
选取材料中的两个阶段或整体,谈谈你对“变迁的宪法”的理解(要求:表述成文,持论有据,论述充分,逻辑清晰)
材料一 20世纪20—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所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民法典。它是中国近代社会二十余年政治激荡、经济生活的需求以及思想文化的影响在制度领域的回应。
——摘编自:谢冬慧《民国民法典编纂及其当下镜鉴》
材料二 民国时期民法法典化代表了我国近代民法法典化的最高成就,不仅借鉴了西方民法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也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的传统和当时的国情,不仅立法内容趋于完善,立法技术也较前一时期有了很大改进,它揭开了我国民法法典化新的篇章……由于历史因素的限制,最终导致这样一个法典化的进程更多地停留于形式上,而未能很好的与现实相结合、未能真正解决很多现实的问题,从这一点来说,它是失败的。
——摘编自:赵虎《民国时期民法法典化研究》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民法典》制定的背景?并谈谈你对民国民法典的认识。
(2)根据材料三归纳指出新中国成立后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我国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民国和新中国民法典编纂给我们当下的启示。
材料一 在一个世纪的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一个具有较为合理的政治制度的、安全可靠值得信赖的政府(即使它不能提供政治上的自由和民主),这本身就是一项重要的历史成就,而且也是一项独一无二的成就……孙中山称之为“一盘散沙”的中国,迅速凝聚成一个具有强烈的民族使命感的强大的现代民族国家。
——【解析】美莫里斯·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与后毛泽东的中国》
材料二 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我们说搞经济体制改革全国就能立即执行,我们决定建立经济特区就可以立即执行,没有那么多互相牵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就这个范围来说,我们的效率是高的,我讲的是总的效率。
——摘自《邓小平文选》
(1)根据材料一,指出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提。针对“它不能提供政治上的自由和民主”这一谬误,列举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成就。
(2)根据材料二,概述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政治制度发展趋势的认识。
材料一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民法典起草工作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试拟稿)》,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以上只是表面原因,关键原因则是不具备其赖以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制定民法典的设想》等
材料二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步走上平稳化、正规化……八二宪法及其四个修正案是我国国家最高政治生活的圭臬。……立足于改革开放,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满足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需要的民商经济法律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代表,在30年时间内,我国先后颁布了两部刑法典,同时又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制定和修改。至1990年代中期,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
——摘编自张晋藩《法治的脚步:回顾新中国法制60年》
材料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走上了经济高速发展的道路。时至今日,“中国模式”作为一种独特的发展道路,引起了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讨论……2008年2月7日德国《新德意志报》上的文章说:“中国定将实现一种特殊的民主,这种民主将考虑到这个大国的社会、文化和经济特点。这种亚洲‘社会主义民主’所涉及的是史无前例地继续思考‘孔子的公共伦理’,而不是抽象地复制西方资产阶级民主。”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两次民法典起草工作中断的共同原因。
(2)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阶段特征并谈谈你的认识。
(3)依据材料三归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最突出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