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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7 道试题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1 . 1953年,我国政法工作负责人彭真指出:“现在彻底消灭三大敌人残余势力的社会主义改革运动大体结束,今后必须加强正规的革命法制建设,以保障国家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害,为此,必须加强党对司法各部门的领导,加强法院和检察署的干部力量。”由此可推知,彭真主张(       
A.将经济建设放在中心地位B.党领导人民群众全面依法治国
C.法制工作要坚守司法独立D.法制建设应围绕党的路线展开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3 . 新中国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了根据地与解放区社会改造的核心实践,并将之推向全国,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成就是195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前者是人的解放,后者是土地的解放。这表明建国初期法制建设的特征是(     
A.巩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验和成就B.开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践
C.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D.以苏联为师的基本法典起草
2023-06-10更新 | 719次组卷 | 8卷引用:山西省运城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美国制宪会议中关于财产问题存在严重分歧。共和主义认为,财产权来自社会而并非自然。私有财产从属于一个更高的社会目标,它既为一个平等参与的良序社会而设立,也在必要时可为社会而牺牲。自由主义认为,私有财产的目的是划清公私界限,从而能够在私人经济领域不受政府干预,随心所欲。鉴于此,美国宪法中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条款,只是在宪法第五条修正案中有一部分涉及财产权: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和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可见,为了公共目的的实现,美国法律并不畏惧限制私有财产。

——摘编自李卓《浅论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材料二   改革开放以来,“资社之争”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阻碍着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对私人财产讳莫如深。199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深圳私营企业主郑卓辉,在其提案中指出,由于对私有财产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私营企业主往往心里没有底,一部分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不思进取,也有一部分人把资本转移到国外,致使生产要素丢失。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明确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众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是征用,并给予补偿。

——摘编自郭洒洒《论私有财产权的入宪过程背景及意义》


(1)根据材料一和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和中国宪法中关于私有财产权规定的共同之处。
(2)根据材料二并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财产权进行修正的原因及影响。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美两国立法保护私有财产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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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秦朝奉行“以法为本”“事断于法”“重刑处断”等司法原则,诉讼审判的程序和制度逐渐趋于规范化。汉代沿行秦时的证据制度,较为重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在司法领域出现了体现儒家思想的“春秋决狱”制度。唐代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备的法律与制度,死刑复审制度化、法律化。由宋迄清,古代司法制度进一步趋于完备,并出现了一些有特色的司法制度,如两宋的“鞫(审问)谳(检法议刑)分司”。明朝的宦官组织和皇帝亲军直接参与司法活动,司法畸形化发展。清代创设了一些专门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法律制度,加强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司法管辖。

——摘编自张晋藩主编《中国司法制度史》

材料二1902年,清廷下令修订现行律例,要求“按照(与列强)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此后七八年间,颁行了《公司律》《破产律》《奖给商勋章程》,编成了《刑事诉讼律草案》和《民事诉讼律草案》等。

1906年,清廷改革官制,仿西方“三权分立”之意,明确大理院“专掌审判”。1907年,命在京师和各省设高等审判厅,在省会及商埠等地分设地方审判厅和初等审判厅,于各审判厅内增设相应的检察机构。清政府力图在形式上模仿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司法组织,名曰“司法独立”,实际上审判大权仍操之于皇帝和地方大员手中。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三 进入改革开放时期,我国司法改革经历了从“法制建设”到“依法治国”再到“法治中国”的多个阶段,这昭示着我国法治水平不断得到提升,我国正走向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阶段。可以说,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正在经历一场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革命。

——摘编自陈卫东《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司法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清末司法改革。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司法建设的意义。
2021-06-01更新 | 83次组卷 | 1卷引用:山西省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2021届高三三模文综历史试题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6 . 1962年3月,毛泽东针对公安工作指出:“刑法需要制定,民法也需要制定,没有法律不行”。1964年7月形成民法草案(试拟稿),该草案共3编、24章、262条,包括总则、财产的所有、财产的流转。这反映出
A.国民经济调整任务完成B.“左”倾错误得到全面纠正
C.依法治国方针正式形成D.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益探索
2021-04-21更新 | 1214次组卷 | 27卷引用: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大地学校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第四次月考历史试题1
7 . 2014年中国十八届四中全会把编纂民法典作为重要的立法任务;此后立法机关逐步对原有民法中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旧规则进行纠正,并补充必要的规则;2017年作为开篇之作的民法总则获全国人大表决通过;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些举措
A.为社会主义民主初步建立奠定法律基础
B.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前发展的需要
C.标志我国进入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
D.使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制度化和法律化
2021-02-28更新 | 686次组卷 | 16卷引用:山西省运城市康杰中学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第三次月考历史试题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 世纪 70 年代,德国统一后,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一系列社会问题也随之出现。工业生产中的伤亡事故频繁,工人生活与健康状况不断恶化。与此同时,工人阶级的力量迅速壮大,工人运动日益高涨。俾斯麦政府通过立法为工人提供社会保障。自 1883 年起,俾斯麦政府相继颁布了《疾病保险法》《事故保险法》《老年人与伤残者保险法》,为工人及其家属、工伤者提供医疗保障,同时也为老年人及伤残者提供养老金和津贴。

———摘编自孙炳辉、郑寅达《德国史纲》

材料二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等几部重要法律。 1982 年宪法颁布后,通过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此后,全国人大先后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写入宪法。

———摘编自许安标《新中国 70 年立法的成就与经验》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俾斯麦政府进行社会立法的背景并做出简要评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加强立法的主要原因,并说明这一时期中国加强立法的积极意义。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对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启示。
2021-01-29更新 | 440次组卷 | 5卷引用:山西省晋中市2021届高三一模文科综合历史试题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日本前资本主义时代,私人拥有财产被传统观念斥责为“恶”。幕府征税标准是让百姓苟延残喘便可,不允许农民积累私人财产。武士只能从事军事政治活动,不得从事积累私人财产的经营活动。1719年幕府法令宣布,大名向商人借贷的诉讼由双方自行解决。1789年幕府颁布《弃捐令》,规定六年前所有武士向商人借款全部作废。近世后期,被生活所迫,各级武士将经商谋利作为当务之急。著名文学家井原西鹤公开挑战传统观念,鼓吹发财致富是町人应当从事的职业。日本启蒙思想家西周认为,人们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和积累私有财产的行为视为应当完成的义务。维新时期,明治政府提出“殖产兴业”。大久保利通将政府是否鼓励人民从事私人工业以积累财产看作“今日行政上之核心”和政府“执政应该承担之义务”。1898年,明治政府颁布《民法》,专门制定了《物权》一编共十章。其中较为详细地规定了私人财产所有权的界定、分类、表现、转移及其法律保护等专项条款。

——摘编自许晓光《日本明治时期的私有财产权观念》

材料二   1956年,“三大改造 ”把私营经济摆在与公有制完全对立的地位,私有财产消失。1966-1976 年,个体私营经济被视为消灭的对象。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解禁农村工商业,家庭副业和农村集贸市场。1979年,800万知青返城,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报告。1982年,“私有财产”以“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 ”的内涵出现在新宪法中。1987年,中共十三大第一次以党的文献的形式充分肯定了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合法地位及其作用。1989年,全国第一次工商登记,私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一下子达到9.06 万户。2002年,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社会各界对不同所有制的财产实行平等保护已越来越成为共识。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保护私有财产写进宪法。

——摘编自刁世存《邓小平对中国私产保护的历史贡献》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前资本主义时代日本私有财产权状况;简述近世以来日本私有财产权观念强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私产保护的阶段特征与背景。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新时期私产保护的历史意义。
2020-12-16更新 | 33次组卷 | 1卷引用:山西省运城市夏县第二中学2021届高三11月月考历史试题
10 . "它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和政体,人民的各项自由权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职权,以及国家的军事制度,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文化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等"。材料中的"它"
A.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的两大原则
B.保证了祖国的统一和中华民族繁荣团结
C.为之后新中国新型国家的架构奠定了基础
D.标志着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的确立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