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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7 道试题

1 .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人物

政治主张

孔子

“为政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老子

“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

韩非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

——引自《论语》《老子》韩非子》

材料二   “贞观之治”成绩的取得,是以人为本、以德治国这一政治路线的成功。以往谈及贞观之治,只是一味强调唐太宗、魏征等人的自觉,常常忽略中国制度的重要背景。魏征从贞观七年开始担任门下省的长官,直至贞观十七年去世,都是门下省的负责人。唐太宗与魏征的关系,与三省制关系密切,而三省制的运行机制,更值得重视。唐朝也被称为“律令国家”,因为它把中国自汉魏以来的传统律法、律令做了一番非常完善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律令制度……《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等的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摘编自荣新江等《唐:中国历史的黄金时代》

材料三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而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纂民法典,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

——摘编自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孔子、老子、韩非的政治主张。结合所学,指出秦汉时期治国主导思想的演变。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从三省制运行机制的角度说明“唐太宗与魏征的关系”,并概括《唐律疏议》在中外法制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新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运用唯物史观,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必要性。
2023-01-10更新 | 4281次组卷 | 34卷引用:浙江省2023年1月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历史试题
2020·北京·高考真题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真题 名校
2 . 如表说明,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中国在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时,着力于
通过年份文件名称
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0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005《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200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A.加强政治制度建设B.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C.探索民主管理机制D.完善相关法制体系
2020-10-06更新 | 3321次组卷 | 62卷引用:北京市普通高中2020年学业水平考试历史试题(等级考)
4 . 在历史进程中,法制与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据《唐律疏议》卷一“十恶”条一曰谋反(谓谋危社稷);二曰谋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三曰谋叛(谓谋背国从伪)……“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
——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
(1)概括材料一的主要内容,并指出中国封建时代法律的本质特征。
材料二
(明初)市场管理立法初具规模,包括对商品价格的估定.度量衡的规范、牙商(中间人)的管理、不正当经商行为的处置都有专门的法律条文。
洪武二十年(1397年)中禁人民无得撞出海与外国互市。
——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
(2)材料二反映了明初法律的哪些内容? 这些法律对当时的社会经济有何影响?
材料三
第8条        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第537条     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
第1134条   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前项契约,仅得依当事
人相互的同意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取消之。
——《拿破仑法典》
(3)材料三体现了《拿破仑法典》的哪些基本原则? 该法典有何影响?
(4)以英、美、法为例,说明立法在确立资产阶级统治中的作用。
材料四
民(国)初颁布了《商人通例》《公司条例》《证券交易所法》等法规,涉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和政府管理等领域。在全国工商会议上,工商界代表对公司注册章程、商标法、商会法等提出了许多建议和要求,工(农)商部在制订相关法规,时均有所采纳,并在参考西方有关法规的基础上,较多地注意了本国状况。
——摘编自《民国初期的经济法制建设》
(5)归纳材料四所反映的民国初期经济立法的特点,指出其历史作用。
材料五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1978年12月13日)
(6)材料五主要阐述了什么思想观点? 是在吸取什么历史教训情况下提出的? 概述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主要表现。
(7)综上,谈谈法制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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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1999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这次会议的重要成果。该成果的核心内容是
A.以根本大法形式确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
B.强调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C.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初步构想
D.设立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体制
2018-06-01更新 | 3517次组卷 | 52卷引用:浙江省2018年4月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真题 名校

6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事皆朝廷总之……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皇明祖训》

材料二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权选举临时大总统、弹劾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据人民版《历史·必修一》等整理

材料三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自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确立起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探索,邓小平同志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八十年代初,政治体制改革也本着“发扬民主,加强法制”的精神迈出新的步伐

——摘自全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

(1)材料一中的措施是哪个皇帝开始实施的?其后,为了解决皇帝政务繁杂的问题,又建立了什么制度?这些措施起了怎样的作用?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主要意义。

(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哪一次会议上通过的?该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列举改革开放后体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两件大事。

(4)综合以上所有材料,概括指出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趋势。

7 . 儿童:成长、保护与发展

材料一   孔子曰:“不学礼,无以立。”

年龄段称谓称谓由来(摘自《礼记》等)
1-3岁孩提孩提之童,吾不知爱其亲者
10岁以前孺子孺子早寝晏起,唯所欲,食无忧
满10岁幼学人生十年曰幼,学
13-15岁(男)舞勺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一种文舞)
15岁左右(男)束发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
15岁(女)及笄十有五年而笄(笄礼)
15-20岁(男)舞象成童,舞《象》(一种武舞),学射、御
满20岁(男)弱冠二十曰弱,冠(冠礼)

(1)礼乐制度是维护宗法社会的重要基础。表中能够反映礼乐制度对儿童要求的称谓有哪些?简析在先秦社会礼乐制度是如何渗透到儿童成长过程中的。

材料二   大约在17、18世纪,新的儿童观念逐渐形成。卢梭认为:“在自然的秩序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儿童时代有属于它自己的独特观察、思维、感知方式。”

18世纪末,童工约占西方工人总数的1/10,平均每天工作13-14小时,1821年,法国爆发了反对雇佣童工的抗议。19世纪,英法等国先后颁布一系列法律,限定童工的最低工作年龄及工作时间,并规定儿童要接受教育。1884年,伦敦防止虐待儿童协会成立。在此前后,英法等国先后制定法律,保护儿童免受肉体及精神侵害;剥夺虐待儿童的家长的监护权。

1904年,法国设立儿童福利部,1908年,英国设立儿童法庭。1924年,第一份《儿童权利宣言》提出儿童应受特殊保护。1946年,联合国设立儿童基金组织。1989年《国际儿童公约》确认每个儿童均有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现已有196个国家签署该公约。

(2)阅读材料,概括18-19世纪儿童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概括20世纪以来儿童保护的新特点。

材料三   古人云:孝者,“百行之本”“始于事亲,中于事君”“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

材料四   三纲之根本义,阶级(等级)制度是也。所谓名教,所谓礼教,皆以拥护此别尊卑、明贵贱之制度者也。近世西洋之道德政治,乃以自由、平等、独立之说为大原。

——-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1916年)

父子母子不必有尊卑的观念,却当有互相扶助的责任。同为人类,同做人事,没有什么恩,也没有什么德。要承认子女自有人格,大家都向“人”的路上走。

—吴虞《说孝》(1920年)

材料五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孝亲尊师善待人”

—《中小学生守则》

(3)阅读上述材料,对“孝”这一观念的历史演变进行解读。

2017-08-04更新 | 2371次组卷 | 9卷引用: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历史(北京卷精编版)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