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由于王朝建立之初,民生凋敝,内有盗贼横行乡里,外有残元势力骚扰边境,明初统治者基于这样的社会基础和外部环境不得不转变立法理念,在官吏犯赃的罪名上,《大明律》规定最高刑不仅罚没家产,且杖一百加流放三千里,而唐律仅没收小部分财产并加役流。在谋反大逆和谋叛的罪名上,《大明律》规定不分首从,前者皆凌迟,后者皆斩首,唐律为斩首和绞刑。明律中对于“居丧嫁娶”“别籍异财”等罪名上仅规定杖六十到杖一百不等,而唐律针对上述罪名均为徒刑。
——摘编自邰相瑀《明律相较于唐律“轻其所轻,重其所重”的法律现象研究》
材料二 1941年5月1日,《新中华报》头版头条发表了由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发布的施政纲领。此纲领内容极为重要,可概括为一个总方针和若干条政策。一个总方针即团结抗战之总方针;若干条政策包括军事政策、“三三制”政策、人权保障政策、司法政策、廉洁政策、农业政策、土地政策、工商政策、民族政策及外国人政策等。
——李忠全《略论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的特点及其经验》
材料三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正文,丰富了国家根本制度条款的内涵,重塑了宪法上的国体构成要素,为党的全面领导及党政关系新发展提供了宪法基础性依据。修宪的这一变化契合我国政治生活的需求,将政治论断上升为法律命题。
——秦前红、王雨亭《1982年宪法国家机构条款的变迁及意义》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明律相较于唐律的特点,并结合所学,概括明律转变立法理念的背景。(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陕甘宁边区施政纲要》有关民族政策的规定,并从“团结抗战”的角度概括其颁布的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列举1982年宪法颁布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取得的进展,并从法治建设角度阐述现行宪法的完善过程。
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制定
③社会主义革命的完成 ④《论十大关系》的发表
A.①② | B.③④ | C.①②④ | D.②③④ |
材料一 “宋法制因唐敕、令、格、式而随时损益因有编敕,一司一路一州一县又别有敕。”宋人毕仲游对此评价说:“建隆编敕不过数百条,而天圣编敕,则倍于建隆;庆历编敕又倍于天圣:嘉祐编敕,复倍庆历,至于熙宁、元丰之敕,乃益增于嘉祐几千条,而引用此例以相附著者,至不可胜计。”宋仁宗天圣年间,开始设置详定编敕所,简称敕局,掌将历年所颁敕令统一整理,删编成册,使之成为正式法令。
——摘编自李敏昌《论宋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材料二 英国是一个法治传统悠久的国家,中世纪的英国,国王和贵族之间维系着一种双向契约关系。中世纪后期,英王不断加强王权,危害到贵族们的封建权益。13世纪初,贵族集团发起了反对英王约翰的武装起义,并迫使英王签署《大宪章》。《大宪章》共63条,其中,第12、14 条:除 传统封建捐税外,任何赋税必须经“全国公意许可”,为取得全国公意许可,需召开大会议;第30条:未经自由民同意,任何郡长或执行吏都不得擅取其车马作为运输之用;第61条:贵族须推选出25位代表,监督《大宪章》的落实;第63条:教会应享有自由,英国臣民及其子孙后代充分而全然享受《大宪章》所述各项自由、权利与特权。
——摘编自程汉大《〈大宪章〉与英国宪法的起源》等
材料三 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犹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动力源泉和法治保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摘编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1)根据材料一,概括宋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写出宋代社会的新变化。
(2)根据材料二,概括英国《大宪章》的特点,并结合所学分析近代西方法律制度存在的局限。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简述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成就。
①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写入宪法
②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
③确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
④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四个经济特区
A.④①③② | B.④①②③ | C.④②①③ | D.①④②③ |
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②“把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级,实行差额选举”
③“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A.④②①③ | B.③④①② | C.②③④① | D.②④③①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A.①④③② | B.①③④② | C.④①③② | D.④①②③ |
A.巩固新生人民政权 | B.有利于新中国法律法规体系形成 |
C.突出依法治国理念 | D.工业化发展需要法制建设的配合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A.①②③④ | B.②①③④ | C.①④②③ | D.②④①③ |
A.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 B.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 |
C.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 D.中共十八大 |
材料一 《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
——颜钧《颜钧集》卷5《箴言六章》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朝统治者的治理方略。这一治理方略也是中华法系的特点,结合所学指出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并说明《大明律例》“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意义。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不同点。
材料三
第4条 |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
第5条 |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
第6条 |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
第267条 |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并谈谈民法典编撰给我们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