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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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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朝的法律制度总体上是汉承秦制,但也有很多创新。在法律监督上主要表现为创立录囚制度。西汉统治者总结秦朝法峻刑苛,图围成市,从而激发人民反抗的历史教训,吸取儒家的慎刑思想,建立了录囚制度。《后汉书》记载:"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即州郡长官要定期巡视所部狱囚,平反冤案。到了东汉,皇帝开始亲自录囚《,晋书》记载:明帝"常临听讼,观录洛阳诸狱。"和帝也曾"车驾自幸洛阳,录囚徒",发现狱囚二人被非法拷打,因而将司隶校尉周纤降职处分。

———摘编自王国勇《论中国古代法律监督制度》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设立监察机关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加强政权建设,广泛吸引群众监督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事业。1951年政务院公布的《各级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设置监察通讯员试行通则》规定,在各级政府内广泛聘请人民监察通讯员,以"密切联系人民,加强监察工作",其任务是"调查政府机关、企业部门及其公务人员的违法失职、作风不良、损害国家或人民利益等情况,向监委作通讯报告;征集群众对政府政策、法令、设施的意见,向监委作通讯报告;宣传监察制度的意义及其作用"等。

———摘编自刘晓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察制度发展历程、演进趋势及改革目标》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汉代创立录囚制度的背景,并说明其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监察制度的主要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作简要评价。
2020-11-23更新 | 142次组卷 | 4卷引用:福建省莆田第二十四中学2021-2022学年高二下学期开学摸底考试历史试题(一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