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早在《大清律例》制定前,清王朝就将所行律令“颁行天下”,责令外藩蒙古以及新归附的各地区民众晓谕遵行。全国大致统一后,清朝统治者更加重视对民族地区的治理,施以教化,树之风声,“俾荒服之人,咸昭法守,斯尤大同之郅治”。雍正四年(1726年),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在西南地区施行,清朝还在川滇黔湘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立府县,把各族民众编入民户,并将无主荒地“量与牛种银两,劝令开垦”,兴建水利工程,推广先进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清王朝在制定政策时讲究“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官”,《蒙古律例》《新疆律令》等条例的颁布突出反映了这一点。清朝在外藩蒙古实行盟旗制度,在新疆设官建制并保留部分伯克、扎萨克制度;在青海,西藏等地实行政教结合的治理模式。
——摘编自娄梦然《清前期“大一统”的多重内涵》
材料二 1949年以后,民族区域自治实践不断深化,不同层级的民族自治地方逐步建立。20世纪50年代初,在中国共产党准确判断中国民族问题面临的任务,即在“帮助他们彻底实现民族平等”的基础上,中央人民政府在国家和地方权力机关建立了专门的民族委员会,完善调节民族关系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党的民族政策的执行。1952年,政务院制定的《各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试行组织通则》详细规定了中央及地方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性质、主要职能以及地方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等。
——摘编自周竞红《当代中国民族关系建构70年》
(1)根据材料一、概括清朝前期民族政策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历史作用。(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朝前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处理民族问题的主要区别。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新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建议。
A.完善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 B.解决了民族工作发展中的问题 |
C.实现了少数民族高度自治 | D.增强了少数民族对国家的认同 |
A.实现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愿望 | B.是维系内蒙持久抗战的重大举措 |
C.宣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式建立 | D.是中共处理民族关系的有益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