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明清时期,由退休官员、有科举功名的候选官员等组成的乡绅阶层,活跃于乡村社会之中。当时,国家权力逐步从乡村退出,出现“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的情形。乡绅作为“居乡之士”和“在野之官”,既被乡民所崇敬,又是“惟一能合法地代表当地社群与官吏共商地方事务”的集团,成为乡村公共事业事实上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乡村治理中扮演了主要角色。
——摘编自徐祖澜《乡绅之治与国家权力》
材料二 近代英国乡绅阶层是介于有封号的贵族和富裕农民之间的中等阶层,由骑士、在农村购买土地的工商业者、租地农场主和有实力的大农等发展而来。中世纪晚期,国王为限制和削弱贵族势力,委任乡绅担任地方治安法官、税收专员等职务,乡绅掌握地方治理权,逐渐形成具有一定独立性的“乡绅自治”。到17世纪中叶,乡绅占有全国土地近元分之一,成为占有地产数量最大的一个阶层。乡绅还占据议会下院的主体,使下院成为乡绅获得国家政治话语权的重要阵地。乡绅阶层在16一18世纪中叶英国政治运动和变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摘编自顾荣新《英国乡绅与英国宪政关系简论》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明清“乡绅之治”形成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与中国明清时期的乡绅阶层相比,近代早期英国乡绅阶层的特点,并分析其对英国社会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