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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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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明末清初,农民起义频发,规模浩大的农民起义战争一波又一波地在全国十余个省席卷开来。康熙登基前,全国耕地面积只有五百四十九万二千余顷,不及明代初统计耕种土地额的十分之六。而山海关外广大地区,更是“沃野千里,有土无人”。清政府的盘剥使赋税变得更加紊乱,摊派也增多了,在宣布废除明代的“三饷”后,又按照明制逐年征收“加派”的税银。

雍正元年(1723年)颁发诏令:“自次年伊始将丁银均派到地亩之中,造册征收,在全国推行单一赋税征收标准的‘摊丁入亩’税制改革。”摊丁入亩又称地丁合一,具体做法是:一是明中期实行的一条鞭法继续施行,个别丁银摊入田亩征收,部分丁银按人丁征收。摊丁入亩政策在乾隆执政年间通行全国后,地丁合一,丁银和田赋统一以田亩为征税对象;二是将丁银摊派到田赋中征收,取消了以前的“丁税”,黎民百姓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负担,地主赋税负担相对加重,一定程度上限制或者缓和了土地兼并之风;三是政府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加速人口的流动,农民和手工业者得以自由迁移,买卖劳动力。

——摘编自李顺明、李济南《“摊丁入亩”对当前我国财税改革的启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摊丁入亩”改革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摊丁入亩”改革的积极影响。
2023-03-31更新 | 121次组卷 | 1卷引用:甘肃省陇南市市2023届高三一模文综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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