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一般认为,摊丁入亩是明代一条鞭法的继续和发展。明代中后期,在河南、山东、湖南、陕西、浙江、广东的某些州县已有摊丁入亩的个例,其对清代的摊丁入亩有着深刻的影响。入清以后,要求摊丁入亩的舆论加强,某些地区也继续着摊丁入亩的实践,食盐钞银、匠班银的摊丁入亩也大都先期进行。这些实践活动,无疑为后来的摊丁入亩提供了范式。但摊丁入亩未在更广的范围内展开,正与当时丁额未定有关。“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实施之后,要求摊丁入亩的呼声顿起。同时,康熙后期社会上仍留有地卖而丁存、税从人起的现象,赋税负担仍不合理。因此,在康熙五十五年(1716),御史董之燧上疏指出,在明确纳税丁额后,最好的办法就是摊丁入地,并且朝廷要立法干预地卖丁留的现象。正因如此,广东于康熙五十五年开始推行摊丁入亩,也是最早实行此改革的省份。
——摘编自陈锋《清代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研究》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清朝推行摊丁入亩的历史背景及其产生的重要影响。
A.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 B.利于改变经济结构 |
C.推动赋税制度变革 | D.加重百姓赋税负担 |
材料一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唐】孟浩然《过故人庄》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
——【宋】辛弃疾《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
材料二 班固在作《汉书》时,曾引战国时期李悝变法的相关史料,有如下述:
一个农夫,带家室共5口,治田100亩。每亩出粟一石半,全年收获为150石。
土地税1/10,除去15石,尚有135石。
每口食粮每月一石半,五口全年食用共消耗90石。
135石除去90石,尚存45石。
每石值钱35文,剩余45石共值1350文。
除去地方举办祭祀等公益300文,可以家室用度的为1050文。
衣服每人应费300文,五口共为1500文,不足450文。
此外治病与丧葬之费不计,而因军事动员之额外赋税又不计。
(备注:汉代人头税为每个成人每年120文)
分别说明材料一、二对研究古代农民生活状况的史料价值。
4 . 《旧唐书》卷一二三《第五琦传》云:至德元年(756年)奏事至蜀中,琦得谒见(玄宗),奏言: “方今之急在兵;兵之强弱在赋;赋之所出,江淮居多。”奏言折射出( )
A.经济重心渐趋南移 | B.赋税改革的必要性 |
C.中央集权体制强化 | D.南方整体实力占优 |
材料一 开元年间,唐朝达到盛世,但从均田制等制度层面看,也开启了衰败的肇端。《新唐书·食货志二》指出:“自开元以后,天下户籍久不更造,丁中转死,田亩卖易,贫富升降不实。”宋人刘怒认为:“魏、齐、周、隋,兵革不息,农民少而旷土多,故均田之制存。至唐,承平日久,丁口滋众,官无闲田,不复给授,故田制为空文。”唐朝官员队伍增长速度又特别快,贞观初期朝廷正式官员仅643人,到开元时已增至18000多人。天宝年间,均田制最终走向了崩溃。
——摘编自陈忠海《唐朝均田制的兴与衰》
材料二 随着土地买卖和土地兼并的加剧,大量可耕的官田和无主荒地都被转变为私田。国家掌握的可用于均田分配的土地逐渐减少,农民受田的数额愈发严重不足,逐渐丧失了继续实施均田制的条件。高宗武周以来,战争不断,日益增多的兵役和赋税负担使得“天下户口,逃亡过半”,致使户籍失真和管理混乱,均田制失去了贯彻执行的依据,无法有效地推行下去。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赋税制度也无法维持,政府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780年,唐德宗李适即位,宰相杨炎及时向德宗提出了一种新的赋税制度。
——整理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中古时代·隋唐时期·上册》
材料三 唐德宗接受了杨炎的建议,便在建中元年公布了这一新税法,明令“丁租庸调,并入两税”,结束了以前赋税制度繁杂混乱的状态。自均田制崩溃以后,土地买卖更加公开而频繁,田庄经济日益发展起来,新的税制使大土地所有者分担起一部分赋税,商人也要在所经商的郡县纳税。在实行的当年,唐王朝实际控制的纳税户由一百二十三万增加到三百多万户,全年征收的税钱由一千二百多万贯增至三千多万贯。这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史上的重大变革,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整理自王仲荦《中国断代史系列·隋唐五代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均田制崩溃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的赋税制度”的具体内容。
(3)根据材料三、概括这一新税法的积极意义。
A.加强户籍管理 | B.促进农业发展 | C.进行赋役征发 | D.保障农民生活 |
A.避免了农民隐瞒户口 | B.拓宽了农民的收入来源 |
C.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 D.保护和发展了小农经济 |
8 . 秦汉时期,官府以加倍征收户赋作为对不“分异”家庭的惩罚;政府还在百姓“分异”后,按规定授予一定数额的田宅。由此可知,“分异”的举措( )
A.妨碍了社会阶层间的流动 | B.强化了世袭贵族的地位 |
C.有利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 D.实现了对地方垂直管理 |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北宋徽宗大观四年(1110年),户部统计全国约有“户 2088万,口4673万”有人据此认为北宋人口数为4673万。但户均数约2.24口,远低于西汉的4.87口和唐极盛时期的5.93口。有学者对此进行了以下研究:
序号 | 内容 | 材料出处 | 结论 |
1 | 始令诸州岁所奏户帐,其丁口,男夫二十为丁,六十为老,女口不须通勘(核对)。 | 乾德元年(963年)诏令—《续资治通鉴长编》 | 户部统计的“口数 4673万”,应为“丁数4673万”,北宋每户应有5口至6口,人口超过1亿人。 |
2 | 景祐元年(1034年),天下户一千二十九万六千五百六十五,丁二千六百二十万五千四百四十一。 | 叶清臣奏疏——《宋史·食货下六》 | |
3 | 绍定二年(1229年),明州慈溪县户口:今主客户二万余户,计一十五万六千三百余口。(户均数约7.5口) | 胡榘奏状——《宝庆四明志》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说明该学者认为“大观四年(1110年)户部‘口(人口)4673万’应为‘丁(需承担赋役的成年男子)数4673万’”的理由。
A.顾应社会变革而产生 | B.加强国家对农户的控制 |
C.其推行导致天下大乱 | D.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