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北魏孝文帝于太和元年、太和十一年两次修改律令旧文,"凡八百三十二章,门房之诛十有六,大辟之罪二百三十五,刑三百七十七。除群行剽劫首谋门诛,律重者止枭首",废除或降等了过去的车裂、腰斩、夷五族等残酷的刑律。这一做法客观上( )
A.整合政治认同以维护统治 | B.缓和社会矛盾以加快融合 |
C.开启了律令儒家化的进程 | D.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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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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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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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卷引用:广东省中山市华辰实验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10月月考历史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