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秦代的朝廷,主要由“三公”和诸卿组成。“三公”,即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从制度上说,秦朝应有太尉的官位,实际上大概未曾具体选任担当这一职务的官员。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中书省起草诏书后,呈送皇帝,(皇帝若同意)画一敕字。经画敕后,即为皇帝的命令,然后行达门下省,待门下省加以复核。若门下省反对此项诏书,即将原诏书批注送还中书省重拟。若诏敕获得门下省同意,送尚书省执行。尚书省则仅有执行命令之权。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归纳秦代“三公”的主要职责。试分析秦代太尉一职从未授予大臣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分析唐代宰相制度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一制度的作用。
材料一 秦统治者把“帝”这个头衔作为自己的专属称呼,皇帝之下是三公,三公之下有九卿,“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下辖若干县,县按大小设县令或县长。
——摘编自樊树志《国史学概要》
(1)根据材料一,指出秦统治者在政治体制上的创新举措。
材料二 汉高祖刘邦为了巩固统治“汉承秦制,有所损益(减少和增加)”。有人这样评价汉武帝“内强皇权,外服集地四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汉武帝时期为了加强集权在政治、军事和外交上采取的措施。
材料一 周人以同姓兄弟或姻姓亲信所封的诸侯国已非过去承认的原有邦国,而是以武力为背景,在原有众多邦国的地域内人为“插队”进去,很像“掺沙子”。这是鉴于殷商孤立而亡的教训,属于周的创造。分封出去的邦国,仍是“有其土,田,人民”的地方实体,并实行贵族世袭统治,地方拥有实权。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
材料二 秦始皇全面推行郡县制,以郡统县。郡行政长官称守,掌一郡行政等事务。设郡尉负责军事。郡下设县,县行政长官称县令。每年岁末。郡守派遣官吏赴京师上计,向中央呈交记录本郡情况的计簿。朝廷据此行赏罚。县则在郡上计前,向郡守呈交县计簿。中央派监御史监察郡政,纠举弹劾有罪过的官吏。
——摘编自《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材料三 西周的封建是层层分封,而汉代封建只有一层分封,诸侯王国以下依然是郡县制。所以《隋书地理志》说:“汉高祖……矫秦县之失策,封建王侯,并跨州连邑,有逾古典。而郡县之制,无改于秦。”这是一点也不错的。
——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指出西周分封制的创新之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分封制实施产生的政治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秦朝中央政府通过郡县制来加强对地方控制的措施。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郡县制全面推行的政治条件。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代实行分封的后果及汉武帝采取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