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东北地区正式归属于中央 | B.致力于缓和民族间矛盾 |
C.内地边疆管理一体化趋势 | D.羁縻政策加强边疆管理 |
A.土司犯罪在民族聚居区处理上的差异 | B.土司与元朝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紧张 |
C.元朝统治者推行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 | D.元朝对西域地区实行有效的行政管理 |
A.推动了统治疆域扩大 | B.导致地方缺乏实际权力 |
C.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 | D.造成民族矛盾日益严重 |
材料一 行中书省和以前各王朝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性质有所不同,它既是中央派出机构,代表中央,又是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代表地方,直接领有路、府、州、县。使中央权力下移了一个层次,地方机构上升了一级,大大靠近中央。它的两重身份使上下紧密结合,浑然一体,形成“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其“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在元朝,行省实质上是中书省的下属,要接受后者的节制和领导,但从统领路府州县的角度以及官名、品秩等侧面来看,行省与中书省又具有某种“平等”关系。
——摘编自许正文《论我国省制的沿革与发展》
材料二 明朝初年,朱元璋将省级政区的权力一分为三,改元代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统辖天下各府州县,主管一省的民政,上与中央六部直接对接;后又将各省都卫改为都指挥使司,主管各省军户卫所番汉诸军,上听命于兵部和五军都督府;又设置了提刑按察使司一职,主管各省的监察和司法,上听命于刑部和都察院。都、布、按三司分立,三司同为封疆大吏,这显然是借鉴了宋代地方政区一分为四的统治思路,其目的无非是抑制地方长官权力的膨胀,有利于权归中央。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三权分立又导致了行政效率偏低,互相牵制、推诿。这弊端到了多事之际的明代中晚期更显突出。因此,自宣德年间,皇帝派遣六部或都察院大臣,以“总督”“巡抚”的名义或临时职衔前往地方,统筹地方三司。巡抚掌一省军政大权,三司在巡抚之下,各司其职。巡按御史对上至巡抚,下至州府县各官的工作进行监察,并上报中央。而中央掌握一省各级官员的任命和罢免权。嘉靖以后,面对激增的内忧外患,地方三司体制显然无法有效应对,全国开始普遍设置节制地方都、布、按三司的总督和巡抚,地方体制开始向总督巡抚制转变。
——摘编自《明代政治组织制度(地方政府)》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行省制的特点和影响。(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三司制度与巡抚制度的异同点。
A.一定程度巩固边疆 | B.确立了羁縻政策 |
C.增加了民众的负担 | D.阻碍了社会进步 |
材料一自唐末以来,长期的战乱将西藏旧有的统治秩序冲毁了,各地方势力之间相互攻伐,属民不时起来造反,社会动荡不安。至元十六年(1279年)朝廷对西南包括西藏地区发布诏书:“官不失职,民不失业”,或“各从其俗,无失常业”。元朝中央政府在西藏地方推行土司制度,设置了一套“思有以因其俗而柔其人,乃郡县吐蕃之地,设官分职”的管理机构。元朝设置中央政权中的四大机构之一的宣政院直接统辖藏族地区,藏族地区的军政、民政、财政大权都归宣政院掌握,体现了政教合一的特点,宣政院的职能相当于一个行省机构,故未置行省,只是称“宣政院辖地”。宣政院之下,元朝在藏族地区先后设置了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吐蕃宣慰司,而辖境内都有藏族的部落,其酋长则充当府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等土官。元朝在吐蕃宣慰司下又划分了13个万户,万户府主要是依教派和其他地方势力的占地范围和属民分布来划分的,并任命地方僧俗首领为万户。
——摘编自李干《元代西藏(吐蕃)土司制度探析》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1965年9月9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实施。1960年底,西藏逐渐建立了乡、区、县(包括县级区)和专区(市)等各级人民政权。西藏现有各级人大代表34264名,全国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66.7%,自治区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70.2%。西藏自治区成立至今,历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均为藏族公民。西藏和平解放后,党和国家就把帮助西藏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改变落后面貌作为首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西藏城镇化速度加快、水平提高,交通和通信发展很快,各族人民充分分享着现代化的各种发展成果。
——摘编自冯智《西藏民族区域自治的成功实践及其历史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元朝对西藏地区治理的背景及措施。(2)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对西藏地区的管理相比元代有何改进,并分析新中国对西藏地区治理的意义。
第10课辽夏金元的统治
A.因俗而治 习传夷风 天下一家 |
B.华夷同风 天下一家 习传夷风 |
C.天下一家 华夷同风 习传夷风 |
D.习传夷风 华夷同风 天下一家 |
A.行省制便利了对地方的控制 | B.江南地区的经济影响力提升 |
C.赋税征收采取因地制宜策略 | D.各地区的税收负担普遍沉重 |
材料一 宋代在地方行政制度上,规定地方长官由文官出任。地方行政架构为路—州—县三级制,其中,路一级不设最高长官,而是分设转运使(负责财政,将地方赋税转运中央),提刑使(负责司法),安抚使(负责军事)等。地方财赋除少数外,大部分要转运中央。地方厢军中强壮者升入禁军,弱小者留厢军。
——摘编自曾凡亮《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沿革》
材料二 忽必烈建元朝后,为了适应攻取南宋,中书省宰相被派往各地处理临时军政事务的形式频繁出现,并逐渐发展为固定的地方最高官府—行中书省。元代行省掌军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粮、兵甲、粮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并在财政的上供和留用上实施三七分成的政策,但事无巨细,皆需咨文申禀中书省。元代行省实行的是种族交参和群官圆署制,即官员由是蒙古、色目、汉人交参任用,在决策上需集体参与,并以押署的形式定议。行省下的地方官员需要定期接受朝廷的考核,受命于朝而后仕。行省的疆域划分上打破传统,重新整合,如:将四川汉中划入陕西行省管辖范围内,湖广行省管辖岭南、广西等区域。
——摘编自乌云高娃《元代行省制度之现代价值》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宋代地方行政制度。(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元代行省制的其特点。综上所述材料谈谈你对地方管理制度的认识。
A.西南地区民族问题突出 | B.有效地管控了民族地区 |
C.国家治理较为灵活机动 | D.官僚政治趋向成熟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