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使日耳曼因素和罗马因素混合杂交,创立了相当独特的封建体制。这其中包括领主经济和地方社会的自立性。这种日耳曼传统的发展,是地方性和自治性的权力结构。哪怕是王权,也要建立在这种地方性和自治性的基础之上。
——摘编自薛涌《“黑暗时代”不黑暗:中世纪的再发现》
材料二 在18世纪中期,英国就出现以教区救济为特色的社区扶贫救助,开创了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建设的先河。英国的社区建设呈现出较强的国家战略规划性,并经历了从政府主导到社区服务私有化和社会化发展的历史进程。1990年,英国颁布《全国健康服务及社区照顾法案》,形成了以社区为依托的“全生命周期照顾政策”。作为一个判例法国家,英国在社区治理中根据不同人群需求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系列化专门法案。以社区对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照顾与服务为例,2003年出台了“八岁以下儿童日间照顾与托幼的国家标准”,对儿童照顾的各方面服务提供了统一标准。
——摘编自周长鲜等《部分发达国家社区治理的立法概况》
材料三 浙江义乌的鸡鸣山社区,居民身份多元。仅2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就集聚着3万多人口,其中有来自29个少数民族的2082名居民、来自59个国家和地区的1213名境外人员。在这个被誉为“联合国”的社区里,如何加强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凝聚党员、居民、社会组织和共建共驻单位共商共治,推动和美社区建设。
——摘编自颜小钗《党建引领下的社区治理探路》
(1)阅读材料一,结合所学指出欧洲中世纪“地方社会的自立性”的表现,并从制度层面简述其对近代英国、美国和法国基层治理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概括英国社区治理发展呈现怎样的特征。结合所学分析二战后社区发挥的功能及其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试从国际角度分析义乌鸡鸣山成为“联合国”社区的原因,综合上述材料,鸡鸣山社区的建设对国家基层治理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