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伴随着国家政权和国家制度的重构,明确农村地区的土地产权关系成为逐步理顺农村工作的前提。同时,党和人民政府通过废除保甲制度、颁布《婚姻法》等治理举措,崩解了农村社会原有的“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的旧政治权威。1950年,政务院颁布了《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村政府与乡政府并立为基层政权。
——摘编自丁云《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的发展变迁》
材料二 1958年,《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按此决议,原有的几十甚至上百个经济条件、贫富水平不均的合作社合并为一个农村人民公社,将一切生产资料上交给人民公社,统一分配。人民公社不仅要管生产、管政权,还要管社员生活,形成一种“政社合一”模式。直至土地承包到户之后,农民才开始从高度集体化的治理体制中脱嵌出来,家户重新成为独立的经营单位。农村社会重归分散,“政社合一”模式已经失去了其存在的经济基础,1983年,全新的乡镇基层政权体系逐步建立起来。同时,伴随农村经济活力的充分调动,多元利益主体纷纷出现,村委会成为群众自治组织,也是整合农村社会的组织。
——摘编自祝传佳《新中国成立70年农村基层治理模式变迁研究》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指出建国初期,党和政府重构乡村秩序的主要措施,并结合所学分析其影响。
(2)据材料二概括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我国农村基层治理体制的演变。并结合所学,分析不同阶段的治理体制产生的主要背景。
材料一 到1958年10月底,全国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组成2.6万多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农户有1.2亿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9%以上,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由于在合作化运动的后期已出现了过急过猛的问题,所以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出现了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情况,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
材料二 在圈地运动开始的最初时期,失地进城农民被简单地看成流浪汉和"懒汉",英国统治阶级通过"血腥立法",加以严惩。
——李世安《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历史考察》
材料三 二战以后,为安置转移出来的农村劳动力,日本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村合作事业,拉长产业链,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日本政府采取措施促进非农产业向农村地区扩散;鼓励劳动力由农业向农村非农产业就地转移。
——《日本经验与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途径》
(1)依据材料一分析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人民公社化运动产生的后果。
(2)依据材料二、三,比较英、日两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不同特点。
(3)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我国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