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01年到1911年,被称之为中国的“日本教学的时代”。这期间留日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形成了“留日潮”;日本也是晚清作为教育制度改革的参照,清末新政中的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制定过程体现最为明显:日本教习和顾问大量出现和存在。晚清教育改革过程中日本具有重要的意义,当然,日本成为晚清教育改革的重要参照,并不是因为日本自身教育的发达…“日本学习欧美,故其强同于欧美。吾若学习欧美如日本,则其强亦必如日本然”。
——摘编自许宪国《日本对晚清教育改革的影响分析》
材料二 党在东北解放区针对教育工作,实行了先抓中等教育,优先培养干部;改革旧的教育制度、肃清旧观念,用新的教育思想培养新人;发展初等教育:开展冬学运动,提高全民素质;规范高等教育,培养高级专业人才,为建设发展助力等措施。1946年,党还在东北成立了教材编审委员会,确定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摘编自李元峰《党在东北解放区教育工作的几个特点》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日本对晚清教育改革影响重大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党在东北解放区教育工作的历史意义。》
材料一 1912年1月19日,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发《中华民国教育部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通令》除强调各地小学、中学、师范学校应尽快限期开学外,其重要内容还包括:清末各项学堂均改称学校,监督、堂长一律改称校长;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各科教科书合乎共和民国宗旨,清学部颁布之教科书,一律禁止使用;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注重小学手工科;高等小学以上,体操科应注重兵式;初等小学算术科目自第三学年始应兼课珠算;中学不分文、实科;中学及初级师范学校修业年限由五年改为四年;清末各学堂奖励出身制度一律废止
——摘编自田正平《蔡元培与民初教育改革》
材料二 1928年起,南京政府发起“收复教育权力”运动,要求所有外国人兴办的基督教院校到教育部注册,而且,所有院校的领导人必须是中国国籍。与此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加强或创立国立大学,它们受南京的教育部直辖,如清华脱离教育部和外交部的联合监督,只归教育部管辖,并且进行大规模的重建和改革。从1933年开始,大学必修课、选修课以及大学入学考试程序等都有相应的规定。
——摘编自费正清《中华民国史》
材料三 1949—1952年,全国小学由34.7万所、学生2439万人,增加到52.7万所、5110万人;普通中学及中等专业学校由5216所、学生126.8万人,增加到6008所、312.6万人;高等院校学生由11.7万人,增加到19.1万人。其中毕业研究生由107人增加到627人。各级学校专任教师由93.5万人增加到159.1万人。业余教育、职工培训、扫盲工作也都普遍展开。
——摘编自郭大钧、耿向东《中国当代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改革的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京国民政府前期教育发展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新中国初期教育发展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