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于敏,核物理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194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系。1960年底,于敏等为主的一群年轻科学工作者,悄悄地开始了氢弹技术的理论探索。从20世纪70年代起,于敏在倡导和推动高科技项目研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于敏在二代核武器研制中,使我国核武器技术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对我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作出了开创性贡献。
于敏长期领导核武器理论研究及设计,领导工作组废寝忘食地计算,从一张白纸开始,举一反三进行理论探索,于敏隐姓埋名,至1988年于敏的名字和身份是严格保密的。工作中曾三次与死神擦肩而过。1982年于敏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999年被国家授予“两弹一星”功勋奖章。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于敏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于敏“共和国勋章”。
——选自新华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的决定》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于敏20世纪60年代投身核武器研究工作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于敏先进事迹中所体现时代精神品质。
材料一 《法国民法典》的出台,绝非一人的功过得失,它是整个资产阶级所取得的法律成就,而法国大革命吹响了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的时代号角。可以说,《法国民法典》以法国大革命为“催化剂”,而又成为保卫法国革命成果的“权利书”。《法国民法典》在大陆法系民法发展史上独一无二、它推动了大陆国家以至世界各国的法典化运动。它的成就之一正是其通俗易懂的语言,另一功绩是它的理性色彩,尤其真正具有革命意义的,是确立了财产法方面的诸多原理原则。众所周知,近代民法三项基石性的原则——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错责任原则,是《法国民法典》对于人类法律史的伟大贡献,值得大书特书。
——摘编自张洪波《〈法国民法典〉:世界民法典的先驱与垂范》
材料二 如果从历史维度观察,我国民法发展与社会及法制建设是基本同步的,从清末改制开始,到北洋政府,再到南京政府皆为对同一未竟事业的延续。然而,国家取得独立后,民法起草作业曾经几次启动,但又随之几次中断。迄至改革开放,法制建设才又被提上了日程。改革伊始,长期计划经济的束缚,引发了一场有关经济法和民法调整对象的激烈论争,后来分别有了1981年的《经济合同法》和1986年的《民法通则》。从立法进程而言,确乎可以认为《民法通则》在民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标志着民法的崛起。在这一进程中,学者的努力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真正推动民法发展的力量“从根本上讲,是迅猛发展的经济体制改革之社会实践本身”。
——摘编自辜明安《反思与展望:改革以来中国民法发展刍议》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摘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五号主席令》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法国民法典》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影响。(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分析改革以来推动我国民法发展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