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正的国际金融秩序已经建立 | B.世界经济向多极化发展 |
C.发展中国家普遍建立市场经济 | D.发达国家失去优势地位 |
A.遏制地方官员贪腐 | B.稳定封建主从关系 |
C.维护法律政令统一 | D.加强朝廷经济基础 |
A.改革税收制度 | B.改进教育方法 | C.增强国家认同 | D.引导社会风尚 |
A.西关轮舆多似雨,东关账房乱如云 | B.王畿千里近,御苑四时春 |
C.黄鹂声绝孤雁鸣,万骑千车互来去 | D.向来冰雪窟,今作帝王州 |
A.扩大朝廷政令推行范围 | B.提高国家行政管理能力 |
C.强化地方民众法律意识 | D.完善朝廷文书传递体系 |
材料 王安石改革之前,“近世士大夫多不习法”,普遍认为“旧明法最为下科”。熙宁三年(1070)三月,神宗与王安石商议谋杀案件,发现办案官多不通律意,于是立新明法科。报考者主要是诸科之不能业进士者及有官无赃罪者。不久,又规定其它科目选拔官吏或依恩荫得官者,都要考试律令。神宗元丰年间(1079年)规定参加新明法科考试的案例分析时,可携带律令和敕,作为参考资料,不以作弊论。“凡新科明法中者,吏部即注司法,叙名在及第进士之上”。在应试新明法科的考生中,许多人本为明法出身,或已有官职,再参加新科明法考试,不但容易考中,在除授官职方面也有明显优势,升迁迅速。
——摘编自薛梅卿、赵晓耕《两宋法制通论》
(1)根据材料,概括宋神宗时期明法科发生的变化。(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神宗时期明法科变化的影响。
随着女性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增加,进而产生了对女性技能的社会要求,出现了不少关于女性教育问题的讨论。最典型的是《申报》刊登的《论女学》,由此引发了围绕兴女学问题的讨论,《兴女学》首先介绍泰西诸国日甚一日的女学,并提出“女学兴而溺女之惨不禁而自止”“女学兴而男学臻臻日上”等观点,倡言兴办女学。有人撰文赞同说:“女学兴而风俗人心可以大正。”随后,《申报》陆续刊登了《再论女学》《论设女教以端士习》《扶阳抑阴辨》等文,提倡男女并重,以泰西、东瀛为例倡办女学。
《申报》兴女学讨论从传统社会“针黹女红”“识字记数”到西方世界“天文、地舆、算法”,“诸书具备”,从封建积习“不敢与男子并立”,到近代“妇女之灵性与男子同”观点,再到呼吁“人禀气质而生,为男为女因乎自然之化”认识,其对兴女学问题讨论的深度和广度都是前所未有的,而且有些内容已经超越了女性教育本身。
—摘编自戴娟《清末民初中国女子教育的兴起与初步发展—以〈中报〉为视角》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兴女学’讨论”自拟题目,写一则历史短文。(要求:表述成文、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清晰。)A.宗法观念已被摒弃 | B.儒学影响政治伦理 |
C.皇权传承缺乏规范 | D.祖先崇拜源远流长 |
A.主张恢复传统贵族的饮食方式 | B.恪守以农为本的经济理念 |
C.将礼乐思想与饮食实践相结合 | D.崇尚戒奢从简的饮食文化 |
A.有利于统治者加强思想控制 | B.增强了纪传体史书的可信度 |
C.提升了宰相的社会文化地位 | D.为美化唐朝历史创造了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