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孔子 | B.老子 | C.韩非 | D.墨子 |
A.个人意志即个人权利 | B.个人与国家间的契约关系 |
C.男女的政治地位平等 | D.家族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 |
A.儒法并用以维护君权 | B.立足考据以重建学风 |
C.复兴儒学以回应挑战 | D.杂糅佛道以构建理学 |
材料一 希腊斯多葛学派(斯多亚学派)关于普遍人性和普世性的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产生巨大影响。罗马的法律体系里普遍包含着当地的习惯法,即便在公元212年所有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自由民都被赋予公民权之后,也依然如此。帝国境内的法官除了援引成文法,还享有遵循并建立判例的权力。通过几个世纪的实践,他们创造出一套浩瀚无边、既系统又灵活的法典,架构出大多数我们今天所使用的现代法律体系的主干与分支。
——引自【美】乔纳森·戴利《现代西方的兴起》
材料二 “旧制度”下的法国法律长期被一系列疑难杂症伤害,比如司法管辖权重叠,诉讼程序缓慢且昂贵。为了纠正这种状况,拿破仑任命了一个专家委员会,耗费了两年多时间讨论司法改革问题。其成果便是一部全新的法国《民法典》。它以6世纪的罗马法和另一些法律为蓝本,将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编入法典中,在字面上将封建残余和王室特权废除了。
——摘编自【美】斯科特·克里斯蒂安松《文件中的历史》
材料三 从形式上说,帝国是原德意志邦国王侯统治者的联盟,1871年的帝国宪法实际上是王侯之间签订的条约,按照宪法的规定,皇帝享有极大的权力,他掌管外交和军队,有十分广泛且重要的行政权力,有权解释宪法。帝国建立了两院制的议会:联邦议会作为上议院,代表各邦,成员由各邦君主任命;作为下议院的帝国议会则是全体人民的代表。对于由俾斯麦一手奠定的帝国宪制,有学者评论其极为“粗拙”;有人认为它“适合1870年的德意志”。
——摘编自陈晓律主编《界现代化历程·西欧卷》等
(1)根据材料写出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名称。结合所学,概述斯多亚学派对罗马法的贡献。
(2)根据材料二,分析拿破仑编纂《民法典》的原因,概括该法典与启蒙原则的关系。
(3)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指出该“帝国宪法”确立的政体。对于“帝国宪制“极为‘粗拙’”的观点,请结合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发展和“帝国宪法”的内容予以阐释。综合材料二三概括西方法制演进的规律。
A.西汉 | B.唐代 | C.北宋 | D.元代 |
A.“愚夫愚妇与圣人同” | B.“以天下之权,寄之天下之人” |
C.“天地之化日新” | D."天下为主,君为客” |
A.墨家 | B.兵家 | C.儒家 | D.法家 |
A.王国势力强大 | B.百家争鸣局面的延续 |
C.现实统治需要 | D.兼收并蓄的文化政策 |
A.追求经济利益 | B.专业从事人文研究 |
C.重视现实世界 | D.摆脱宗教信仰影响 |
A.司南 | B.指南鱼 | C.指南龟 | D.支撑式指北罗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