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人文主义思想的广泛传播 | B.新兴阶层摆脱宗教神权束缚 |
C.资本主义经济的迅猛发展 | D.“人民主权”学说深入人心 |
A.反思西周的礼乐文化 | B.迎合封建贵族政治诉求 |
C.主张维护夏商周制度 | D.得到统治者的积极支持 |
A.促进了政治统一 | B.维系了“学在官府”的局面 |
C.冲击了贵族政治 | D.导致了各诸侯国之间的矛盾 |
A.儒法并用以维护君权 | B.立足考据以重建学风 |
C.复兴儒学以回应挑战 | D.杂糅佛道以构建理学 |
材料一 希腊斯多葛学派(斯多亚学派)关于普遍人性和普世性的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产生巨大影响。罗马的法律体系里普遍包含着当地的习惯法,即便在公元212年所有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自由民都被赋予公民权之后,也依然如此。帝国境内的法官除了援引成文法,还享有遵循并建立判例的权力。通过几个世纪的实践,他们创造出一套浩瀚无边、既系统又灵活的法典,架构出大多数我们今天所使用的现代法律体系的主干与分支。
——引自【美】乔纳森·戴利《现代西方的兴起》
材料二 “旧制度”下的法国法律长期被一系列疑难杂症伤害,比如司法管辖权重叠,诉讼程序缓慢且昂贵。为了纠正这种状况,拿破仑任命了一个专家委员会,耗费了两年多时间讨论司法改革问题。其成果便是一部全新的法国《民法典》。它以6世纪的罗马法和另一些法律为蓝本,将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编入法典中,在字面上将封建残余和王室特权废除了。
——摘编自【美】斯科特·克里斯蒂安松《文件中的历史》
材料三 从形式上说,帝国是原德意志邦国王侯统治者的联盟,1871年的帝国宪法实际上是王侯之间签订的条约,按照宪法的规定,皇帝享有极大的权力,他掌管外交和军队,有十分广泛且重要的行政权力,有权解释宪法。帝国建立了两院制的议会:联邦议会作为上议院,代表各邦,成员由各邦君主任命;作为下议院的帝国议会则是全体人民的代表。对于由俾斯麦一手奠定的帝国宪制,有学者评论其极为“粗拙”;有人认为它“适合1870年的德意志”。
——摘编自陈晓律主编《界现代化历程·西欧卷》等
(1)根据材料写出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名称。结合所学,概述斯多亚学派对罗马法的贡献。
(2)根据材料二,分析拿破仑编纂《民法典》的原因,概括该法典与启蒙原则的关系。
(3)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指出该“帝国宪法”确立的政体。对于“帝国宪制“极为‘粗拙’”的观点,请结合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发展和“帝国宪法”的内容予以阐释。综合材料二三概括西方法制演进的规律。
A.社会革命不会发生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
B.无产阶级受资本家笼络而失去革命动力 |
C.中国已经具备了进行无产阶级革命的客观条件 |
D.俄国以城市为中心的革命道路不适合中国国情 |
A.“西学东渐”的深入 | B.民族危机的加深 |
C.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 D.思想解放的推动 |
A.“愚夫愚妇与圣人同” | B.“以天下之权,寄之天下之人” |
C.“天地之化日新” | D."天下为主,君为客” |
A.西域风情与中土文化的交汇 | B.文人意趣与市井风情的杂糅 |
C.艺术审美与史料价值的统一 | D.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融合 |
李超的“新生"
李超,广西梧州人、先求学于梧州,广州等地,后就读于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李超的家庭不支持她求学,因而她生活困难,患肺炎后,无钱治疗,1919年8月病亡。李超死后,其家庭置之不理,指责她“至死不悔,死有余辜"。11月,北京教育界召开追悼大会,有1000多人参加,胡适、陈独秀、梁漱溟等现场作了演说。1920年,杭州女子师范在省女师操场举行了李超追悼会,“各界人士莅会者不下万人,挽歌诗联四五百轴”。
李超的一生,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迹。……我们研究他的一生,至少可以引起这些问题:一、家长族长的专制。……二、女子教育问题。……三、女子承袭财产的权利。……四、有女不为有后的问题。……
——胡适《李超传》《晨报》1919年12月1日、3日)
涵养与发挥情感是积极的道路。北京的妇女不来吊一吊李女士,却华装丽服坐汽车去满街跑,许多妇女并不要求妇女解放,这都是麻木。麻木就是处于情感的反面。他自己既不要求,你便怎样指点问题,乃至把解决问题的道路都告诉他,他只是不理会!
——梁漱溟《李超女士追悼会之演说词》(《晨报》1919年12月22日)
对于李超女士底事件,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制度上两大缺点:一是男系制,一是速产制。……
李女士之死,我们可以说:不是个人问题,是社会问题,是社会底重大问题。
——(陈)独秀《男系制与遗产制》(《新青年)1920年1月1日)
作为历史的观察者,概括说明李超之死为何会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并谈谈“李超们"新生的出路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