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熙宁三年十二月颁布《畿县保甲条例》,每十户为一保,设保长;五十户为一大保, 设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设都、副保正。主、客户每户(后改为只有主户)二丁以上,一人任保丁,置备弓箭,进行训练,每大保每夜轮差五人“巡警”,并实行保内连坐法等。首先在开封地区实行,以后逐渐推行于全国,保丁“教艺既成,更胜正兵”,“马上事艺往往胜诸军”。保甲法除了维持地方治安外,还部分地代替军队,达到“消募兵骄志,省养兵财费”的目的。
一白寿彝《中国通史》等
材料二清末,政府在中央设立专门的巡警部(后设民政部)、在各省设立巡警道或警务总局,专门负责警察队伍的创建与管理。警察按照等级对应享有相应的薪酬。对所辖警察的言行有详密的规范制约,并以《章程》的形式明文规定。地方的警务系统设立和维持的经费由中央向地方财政过渡。清末建立的近代警务制度有一定成绩,但所需经费也加剧了地方政府对民众的盘剥,加剧了国家与基层的直接冲突。
— 编自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北宋王安石保甲法的特点及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近代警务制度建立的背景及影响。
A.隆庆开海推动沿海贸易发展 |
B.赋役折银加重了百姓负担 |
C.南方地区人口数量增长迅速 |
D.海外白银大量流入了中国 |
材料 商鞅变法,严惩百姓私相斗殴行为,奖励军功,授以爵位田宅,养成“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的风气,秦国的军队几乎战无不胜,统治区域不断扩大,被当时六国人称为“虎狼之国”。荀子曾访问秦国,他认为秦国管理有效,承认秦国军队战斗力强悍:“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但他认为按商鞅之法组建的秦国军队,“隆势诈,尚功利”,无礼义教化,“干赏蹈利”(求赏逐利),只能称之为“盗兵”,“尚功利之兵,则胜、不胜,无常”,不能与春秋时齐桓公的军队相比,更不能与商汤王、周武王那样的仁义之师相提并论。
——摘编自《荀子》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荀子称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军队为“盗兵”的原因。(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商鞅的军事改革。